我12月22日向公司提交离职申请表,希望离职日期是1月31日,当时公司是同意的,而且签了字的,但是

我12月22日向公司提交离职申请表,希望离职日期是1月31日,当时公司是同意的,而且签了字的,但是现在公司以招到新员工为由,要求我做到1月22日必须离职,我想请问,这种情况我还能不能上班到1月31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是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接触劳动合同。刚好到1月22日就是提前1个月了。公司可以根据这个解聘你的。但是如果你当初在离职申请上写明了31号离职的话,就是有证据表明你们之间有达成合同,你根据这个诺成合同可以反对他们的做法。不过个人觉得反正也才几天了,诉讼什么的也没必要吧O(∩_∩)O ——我只是法学专业的学生,力所能及的一点建议,你参考参考就好了^_^追问

我只是反感她们这种做法,而且我没有错为何要扣我工资呢?

非常感谢你

追答

怎么扣工资啊?

追问

让我上到22号,就只发22天工资也没有全勤

追答

你们是月底发工资的吗?

追问

下个月15号才发这个月的

三十天制的

追答

这么算的话,1月15号你就会拿到上个月的完整工资啦。然后1月22号离职拿的是1月1号到1月22号这22天的工资,没有错哟,这只是按工时计算工资的,不是扣你工资。反正你其实没有亏啦,以后找个更好的工作就好咯

追问

好的

谢谢你啦

追答

不用,祝你好运O(∩_∩)O

追问

其实我的意思是我想要上完这个月,公司开始都同意但是现在反悔了

如果我还是坚持要上完这个月可以吗

追答

我帮你想想,有答案了告诉你吧,我是学渣X﹏X

追问

好的谢谢

追答

找了点资料,得出的结果是可以坚持上完这个月。但是被拒绝的话就需要借助法律救济了,如去劳动局申请仲裁。


理由:辞职申请不同于辞职通知。一般情况下,员工写的辞职申请书,如果没有提出其他要求或条件应该视为辞职通知书,使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劳动者单方解除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你的辞职申请书是有约定离职日期在1月31日这个要求的,就不该视为辞职通知书,而应该视为辞职申请,属于你和公司协商辞职,应该适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辞职申请书通常被定性为一个要约行为,相当于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提交辞职申请是发出要约,如果得到批准同意即为要约被承诺,则视为合同成立。


你的公司对你的离职申请同意并签字了,那么就表示你们就辞职约定是协商一致的,有合同效力。你的辞职申请书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公司同意在你的协商辞职日期(1月31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你们约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日期在1月31日。如果公司在31号前提前让你辞职,属于违约!


假设你去申请了劳动仲裁,那么你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你们的约定,让你上班到31号;或者就是22号你被辞退了,那么公司就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你的损失。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追问

非常感谢你

现在我公司的领导因为我要求上到31号,所以现在给我传了一份单过来核定离职日期签的是1月6日,现在我该怎么办?

追答

这个就属于你们单位单方解除合同了,属于协商解除,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①你可以不同意。因为你们之前有约定。按约定处理,违约他们要赔偿的。
②但如果你同意的话,那么公司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你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平均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你们领导让你签这张单有说明经济补偿吗?

追问

没有啊

你看一下这张单

追答

严格来说这张单无效,人力资源部都没批准呢,所以连之前31号离职的约定也无效了。不过你只要记住,1月22日前让你走就一定要经济补偿,你的情况最理想是补偿3个月工资(因为2012年满6个月,加上13、14两年)。你先看领导关于补偿怎么说,如果没有任何补偿平白无故解聘是违法的。你可以咨询下你们公司工会或者直接咨询下当地劳动局,更复杂的地方我就帮不到你了o(╯□╰)o能力有限。

追问

好的

我现在去劳动局问问

追答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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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1-04
不行的,到22日走人。
第2个回答  2015-01-04
不能,人要灵活点嘛
第3个回答  2015-01-04
不用了!公司没有违反劳动法
第4个回答  2015-01-04
只要按月计发全部月工资即符合劳动合同法,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愿你找到更理想的工作单位追问

做到22号就要扣工资

我只能让她们扣吗?

追答

这中间的关键点是你提出的离职日期

追问

我们那个申请表是公司的,上面有一项是希望离职日期我写的是1月31

然后右下角写的申请人和当时的日期12月22日

这是以哪个日期为准啊?

追答

如果你不同意22日前离辞,单位又不

追问

??

追答

让你继续上班,就不是离辞了,就变为单位辞退员工,是要进行经济补偿的

追问

真的吗?我们领导今天跟我说我交辞职申请表是12月22日所以必须在1月22日离职

她说到了三十天必须走,这种说法合理吗?

追答

劳动合同法是这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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