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送的房子离婚怎么算

如题所述

父母赠送的房子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一、房子作为共同财产的认定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赠送的房子通常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这意味着,无论房产证上只写了哪一方的名字,该房子在离婚时都应纳入共同财产的范畴进行分割。
二、考虑赠与时的意图和约定
如果父母在赠送房子时有明确的意图或约定,例如只赠送给夫妻中的一方,那么这一意图或约定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也应得到尊重。但这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赠与时的真实意图。
三、分割原则和方法
在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应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分割。具体分割方法可以根据双方协商、调解或诉讼来确定。通常,法院会考虑房子的购买价格、现值、还贷情况、居住权等因素,以及双方的贡献、经济状况等,来做出合理的分割决定。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如果父母赠送的房子存在特殊情况,例如存在产权纠纷、涉及其他债权债务等,那么在离婚分割时就需要对这些特殊情况进行妥善处理。这可能需要双方协商解决,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综上所述:
父母赠送的房子在离婚时一般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具体分割时,应考虑赠与时的意图和约定、房子的价值、双方的贡献和经济状况等因素。如果存在特殊情况,需要双方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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