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新吴区生态环境局

如题所述

无锡市新吴区生态环境局是负责新吴区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工作的政府部门。
一、无锡市新吴区生态环境局的主要职责
制定环保政策与规划:结合新吴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政策、规划和标准,为区域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指导。
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估:对新吴区的空气、水、土壤等环境要素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确保环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地方要求。
污染源监管与执法:对区域内的污染源进行监管,确保其排放达标,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维护环境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生态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推动受损生态系统的修复,提高区域的生态服务功能。
环保宣传与教育: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二、无锡市新吴区生态环境局的工作特点
强调科学决策:在制定环保政策和规划时,注重科学性和前瞻性,充分考虑区域发展的实际需求和环境承载能力。
注重协同合作: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同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强化公众参与:积极倡导公众参与环保工作,听取公众意见,确保环保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更加贴近民生。
综上所述:
无锡市新吴区生态环境局作为新吴区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的核心部门,承担着制定环保政策、监管环境质量、管理污染源等多项职责。该局在工作中注重科学决策、协同合作和公众参与,努力推动新吴区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和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六条规定: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十条规定: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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