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持皇室纯正的血统,按照传统的规制,后宫都是要从八旗子弟的女儿中来挑选。选秀的审查非常严格,要仔细甄别这些秀女的旗属与年龄,如果是不在旗的女子,想参加后宫的选秀,那比登天还难;相反,若是祖籍在旗的想要逃避选秀,那也是自讨苦吃。为了保证选秀工作的严肃性,乾隆五年(公元1740年),朝廷的选秀办法更是做了如下规定,如果旗人女子在规定的年限之内,因种种原因没有参加阅选,下届仍要参加阅选。
也就是说,没有经过阅选的旗人女子,即使到了20多岁也不准私自聘嫁,如有违制情况发生,全旗人包括旗主在内,可就遭殃了,都要受到处罚。谁知新规定发布的第二年,闽浙总督德沛不知是忘了这条新规,还是有意顶风作案,反正是给乾隆上了一道奏折,请求皇帝允许他年过17岁的儿子恒志,与两广总督马尔泰的女儿完婚。接到下臣的上奏,乾隆正准备御批恩准这桩婚姻,但让司礼太监一查,马尔泰的这位千金还没有参加过选秀,这还了得!乾隆下诏,命令德沛火速赶赴京师。德沛赴京面圣后,遭到乾隆的当面训饬:“我朝定例,八旗秀女,必俟选看后方准聘嫁。”
能到皇帝身边,那是多么荣耀的一件事情,可这些大臣们为何不愿自己女儿入宫呢?
其实,后宫远非大家想象的那么美好,就是当了皇帝的妃子,待遇也不高,对王公贵胄的千金来说,日子太苦了。大家不相信吗?我们现在看一下嫔妃们的收入就知道了。乾隆年间编纂的《国朝宫史》记载:“清朝后宫的年薪分为九个等级,分别是皇太后、皇后、皇贵妃、贵妃、妃、嫔、贵人、常在、答应,而这部分年薪是由三部构成,一是固定年俸禄;二是生活补贴;三是奖励;”
他们对应的年俸禄如下:
皇后1人(可分宫女10人)年例:银1000两
皇贵妃1人(可分宫女8人)年例:银800两
贵妃2人(可分宫女8人)年例:银600两
妃4人(可分宫女6人)年例:银300两
嫔6人(可分宫女6人)年例:银200两
贵人(可分宫女4人)年例:银100两
常在(可分宫女3人)年例:银50两
答应(可分宫女2人)年例:银30两
从这里可以看出,答应和皇后的年俸差距有30多倍。其实我们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那些能当上嫔妃的大臣女儿,少之又少,绝大部分都是当了宫女,干的是伺候人的杂活。这些平日里在父母身边,被宠坏了的千金小姐,向来都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被婢女们伺候惯了,可是她们来到宫里,居然不是伺候皇上,而是从事的伺候别人的活计,她们哪能吃得了这个苦?就是那些当父母的,也于心不忍不是?
秀女一旦被皇帝选中,一生都不可能再离开皇宫了。要是能得到皇帝的宠幸,也算有个心里安慰;可要是得不到宠幸,那一生就被困在这个牢笼里了。她们都是自己父母的心头肉,不能给予她们幸福,反倒要被锁在牢笼中苦守一辈子,那个大臣舍得?
另外就是宫中的勾心斗角了。后宫其实和朝堂上一样,到处充满了尔虞我诈,可谓是处处陷阱。贵族家中的那些大小姐们,都是涉世未深的单纯女儿,她们怎么有那些心机斗得过早已入宫多年,老谋深算的妃嫔们。可能稍有疏忽,触犯了宫规,那是要受到严厉的惩罚的。
而且一旦女儿被选入宫,那么大臣将不得不参与到政治斗争中,这样弄不好整个家族都被牵连其中。所以说,如果不是迫于无奈,谁家的父母会如此狠心,谁又会舍得让自己孩子进宫受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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