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提供被告的银行卡号法院还能冻结他的银行卡吗?

如题所述

当然是可以的啊,只要提供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就能冻结。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到期如果不继续申请查封,则解除冻结。
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有关规定如下: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银行账户是客户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贷款账户、往来账户的总称,在中国按照规定,凡国家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及企事业单位,均须在银行开立账户。
银行账户按照用途的不同,其可分为基本账户、专用账户和辅助账户三类。
银行账户是一间金融机构和一名银行客户之间的财政帐户,又称为户口(香港、澳门)或户头(台湾、中国大陆)。银行帐户可分为存款帐户、信用卡,或金融机构提供的其他类型帐户。财务机构以银行结单通知客户其银行帐户在特定时间之间的交易。帐户在特定时间的结余就是该客户在金融机构的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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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16
可以的,法院可以查询被告(被执行人)名下所有银行卡并对其采取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
第2个回答  2021-07-16
法院冻结他人银行卡是有程序流程比较慢只要有被告身份证号码就可以查询他名下银行卡余额的你的手续齐全是可以冻结被告资金和其他资产
第3个回答  2021-07-15
法院不可能让你提供被告银行卡号。他们会根据被告的身份证信息依法到银行查阅。
第4个回答  2021-12-09
不能提供被告的银行卡号,只要有对方的信息,你只要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还是能冻结对方的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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