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收费期限20年或30年,到期后继续收费吗?

如题所述

以前的规定是不能超过30年

现在的情况是:
1.政府收费公路没有规定具体的收费期限;
2.经营性公路一般不得超过30年,但可在特定条件下延长收费年限。

法律依据:

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贷款、偿还有偿集资贷款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根据2004年《公路收费条例》(也就是现行《条例》)第十四条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下列标准审查批准:
(一)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贷款、偿还有偿集资款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
(二)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根据2017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2017年末,全国收费公路债务余额52843.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288.8亿元。2017年度,全国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5130.2亿元,支出9156.7亿元,收支缺口4026.5亿元。也就是说,目前我国每年公路收费处于“入不敷出”的状态,债务余额不仅无法得到缓解,还呈现越积越多的趋势。针对这种情况,若按照现行2004年的《收费公路条例》:收费公路到收费期限就停止收费,将直接导致债务悬空。所以要修订《条例》,缓解目前的债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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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6-15
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到了二三十,原则上到期后不再收费,但期间如有改建升级等原因,要增加收费的年限,需要再次申请,批准后可重新办理收费许可证,方可继续收费若干年,再到期就不再增加收费年数。
第2个回答  2021-06-15
目前,我国公路类型分两种:政府收费(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可以简单理解为:一个是非营利性,一个是营利性。

根据2004年《公路收费条例》(也就是现行《条例》)第十四条

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下列标准审查批准:

(一)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贷款、偿还有偿集资款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

(二)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车行易ID:cxyCx580)。

按照这个规定: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是15年-30年,也不算太长,应该很快就可以停止收费了(突然有点兴奋)。



但偏偏在这个关头,2018年修订草案来了······



为什么要修订?先来看一组数据:

根据2017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

2017年末,全国收费公路债务余额52843.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288.8亿元。2017年度,全国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5130.2亿元,支出9156.7亿元,收支缺口4026.5亿元。

也就是说,目前我国每年公路收费处于“入不敷出”的状态,债务余额不仅无法得到缓解,还呈现越积越多的趋势。

针对这种情况,若按照现行2004年的《收费公路条例》:收费公路到收费期限就停止收费,将直接导致债务悬空。所以要修订《条例》,缓解目前的债务情况。

1)收费期限不再是15-30年

根据修订草案修订要点(二):

明确政府收费高速公路项目偿债期限应当按照覆盖债务还本付息需求的原则合理设置,防范政府收费高速公路债务风险;

明确经营性公路项目经营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一般不得超过30年,对于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收费公路,可以超过30年,有效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收费公路建设(第十一条)。

对比上面2004年《公路收费条例》规定,你会发现重大变化:

1、政府收费公路没有规定具体的收费期限;

2、经营性公路一般不得超过30年,但可在特定条件下延长收费年限。

这改变了现行条例15-30年的收费期限。



2)统借统还制度

根据修订草案修订要点(三):

完善政府收费公路“统借统还”制度,加快政府债务偿还。统借统还的范围限定为“偿债期届满的政府收费高速公路、经营期届满由政府收回的高速公路以及处于偿债期的政府收费高速公路”。

易姐解释下什么是“统借统还”?

即一条公路没有还清贷款,其他公路都继续收费。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6-15
按照最新修订规定,一是政府收费公路中的高速公路实行统借统还,修订后的《条例》不再规定具体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债务的原则,以该路网实际偿债期为准确定收费期限。高速公路以外的政府收费公路,维持现行《条例》最长不超过15年、中西部最长不超过20年的规定。二是特许经营公路的经营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其中高速公路的经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0年,对于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高速公路,可以约定超过30年的特许经营期限。高速公路以外一级公路及桥隧的经营期限,维持现行《条例》最长不超过25年、中西部最长不得超过30年的规定。三是政府收费高速公路在政府性债务偿清后,以及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经营期届满后,其养护、管理资金可按满足基本养护、管理支出需求和保障效率通行的原则实行养护管理收费,以解决高速公路养护费用的问题,保证高速公路正常通行。四是对一级收费公路改建为高速公路或者提高高速公路通行能力增加了政府债务或社会投资的改扩建工程,可重新核定偿债期限或经营期限。除高速公路以外,其他所有政府收费公路和特许经营公路在偿债期、经营期满后必须停止收费,其剩余政府性债务经审计后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4个回答  2021-06-15
高速公路收费期限20年或30年,所收的费用主要是为了还修公路时候贷的款项,如果收费期限到了,如果已经偿还了贷款和高速公路的维修费,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就不会再收费了。如果还没有收购这些费用,有可能延长收费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