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

如题所述

类型一,打虚假感情牌。中部某省一名落马厅级领导干部在忏悔录中说:“一路走来,我的每一步都沐浴着党组织的阳光,我感恩这一切。亲爱的党啊!我辜负了组织的期望,损坏了组织形象,我已经违纪违法了,不管走到哪里,党永远是我心中的红太阳,一直照耀着我走到人生尽头。”“亲爱的党啊!山高水长总有源,树高千尺总有根,我本来自人民,我多么渴望早点回到人民当中去。”
类似的话语,在各种忏悔录中并不少见。一名业内人士表示,落马官员在忏悔录中既空洞又虚假的表达,没有真正对自己违法乱纪行为进行反思,也无法起到警示作用。
类型二,找客观理由。一些违法乱纪的党员干部,会在忏悔录中找各种客观理由,为自己的不法行为开脱。有的党员干部称,社会风气和“潜规则”是自己违法乱纪的主要原因之一。有的党员干部将“交友不慎”作为重要因素,对内因却分析过少。
浙江省宁波市一名落马局长在忏悔录中分析,交友不慎是他走上不归路的致命一击,自己交友时缺乏原则,让“狐朋狗友”把自己送上了绝路。一名落马厅级干部则将自己腐化堕落原因归于“受封建文化糟粕和西方腐朽生活方式影响严重”,为了解释这一原因,他在忏悔录中说自己“去西方国家的机会较多,出访过程中阅读了大量现当代西方主要性学专家的着作,浏览了大量成人网站,并参加成人话题的网聊,体验了他们的性文化,对他们开放的生活方式羡慕不已。”
类型三,摆出身、讲贡献。有的违法乱纪的党员干部强调自己穷苦的出身,有的党员干部不断强调自己在行业领域的突出贡献,因为心理失衡导致“犯错”。一名地理测绘系统的厅级官员在忏悔录中说:“我把一个落后地区的测绘工作带到了全国前列,每年服务总值以2位数百分比增长,职工收入逐年增加,下属院领导绩效更是水涨船高……我心里有点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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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股文式忏悔录土壤何在

长期身处某种话语体系里,习惯于“权力代办”,出门有公车,讲话稿有秘书……使得部分党员干部出现“低能现象”,养成了满嘴“套话”的话语习惯。
一名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人员表示,接受组织审查期间,被审查人要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对照理想信念宗旨进行深刻反省,然后写出忏悔和反思材料。部分党员干部因各种原因和心态问题,导致忏悔录中出现了大量“套话”。
他们在忏悔录中自我剖析时几乎是同一个模式:没有加强对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没有加强学习和严格要求自己;没有把握党组织对自己的提醒和挽救。尽管这些原因的剖析都有道理,但许多党员干部对自身权力为何失去监督,为何没守住腐败防线等原因却谈得很少,有些人甚至完全没有分析。
一是希望减轻罪罚。一名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人员分析认为,部分违法乱纪的党员干部将忏悔录当作“救命稻草”,在忏悔录里展现良好的认罪、悔罪态度,渴望争取司法机关减轻处罚的机会。正因为夹杂着这些功利因素,他们在忏悔录中表达的感情不够真实,出现了“雷人”语言或“套话”。有的落马官员甚至声称自己“不懂法”“法律意识淡薄”等,其真实目的是企图逃避党纪国法制裁。
一位办案人员说,为了博取同情,美化形象,不少落马官员往往在忏悔录中花大量篇幅谈自己最初如何廉洁奉公。一所高校的原基建处长,在一篇仅千余字的忏悔录中,不惜以二三百字篇幅阐述自己当初如何“努力工作”、如何“拒绝他人钱物、吃请”。
二是干部“低能现象”出现。长期身处某种话语体系里,习惯于“权力代办”,出门有公车,讲话稿有秘书……使得部分党员干部出现“低能现象”,养成了满嘴“套话”的话语习惯。因此,在忏悔录中,一些违法乱纪的党员干部不懂得如何表达自身的感受,而是按习惯性的话语体系进行表达,使人感觉像是说“官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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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避免忏悔“套路化”

“真正的悔罪,应该从本人真实情况出发,从体制机制层面反思,帮助党和政府防范类似腐败现象。”

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明确提出,要深刻剖析典型案件,忏悔录能公开的都要公开,充分发挥反面教材作用。然而,《新华每日电讯》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作为涉腐官员用惨痛教训换来的忏悔录,由于不少内容过于模式化、趋同化,导致其警示教育效果大打折扣。
专家认为,忏悔录是对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的重要载体之一,忏悔录频现官话套话的现象应尽力避免,要让忏悔录发挥最大警示教育的作用,最大限度实现忏悔的真实化、真诚化、深度化。
“当前防腐拒腐的警示教育宣传中,文字材料、音像制品的忏悔录,都是非常重要的载体。忏悔录的内容和态度如果含有官话套话式的‘官僚气息’,则肯定无法起到让其他党员干部振聋发聩的作用,也就难以‘治病救人’。”一名纪检干部称。
一些受访纪检干部认为,贪官忏悔录中总是出现千篇一律的表达,一方面暴露出其为抓住忏悔录这“最后一根稻草”的焦灼心态,并以此为遮羞布,掩饰腐化堕落后内心的不堪,为自己推脱罪责。
另一方面,更为深层次的原因则是,由于不少“两面贪官”长期以来形成的行为模式的惯性使然,以至虽身陷囹圄仍不忘作秀表演,因而即使党纪国法严惩在即,落马官员在忏悔录中仍改不了说大话、套话、假话的习性。
“这样的忏悔录,既无法让其他仍在位的党员领导干部灵魂受到触动、受到教育,反而让人觉得虚伪,甚至可能引发反感。”江西省犯罪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颜三忠说,“真正的悔罪,应该从本人真实情况出发,从体制机制层面反思,帮助党和政府防范类似腐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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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06
是学问低,不懂法律,现在是法制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法律。否则后果很严重的。要了解什么可做,不可做。
第2个回答  2020-12-06
很多,比如执法不严让人觉得无所谓,比如不懂法无知无畏
第3个回答  2020-12-06
法律是统治者为统治而制定的约束规范。
人人都明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有些人就是要去做人不该做的事,在法律层面讲,这种人就是法律意识淡薄,其原因该是本性所决定,自私,贪婪,周违环境等。
第4个回答  2020-12-06
我先问个问题,你觉得现在基本原则是“稳定优先”,还是“公平优先”?

公平优先就是啥事讲法、讲道理,公正裁判。

但是会增加很多劳动量,要把很多规则厘清、讲明白,一视同仁。

稳定优先就是别特么闹出事就行,其他就好说,说白了,谁好压就压谁,而不是谁有理就帮谁

那么在底层势必会造成“良民吃亏”的局面,你肯定玩不过社会人。

现在城市里执法力度已经比原来强很多了,但也有很多偶然性,你的事情不一定能得到解决。

我觉得,国人法律意识淡薄,跟“稳定优先”的方式有关。

良民与良民之间还好说,还能保证基本的公平,良民碰到社会人的话,就会出问题,天平不平了。

(社会人泛指一切黑白关系人士)

底层良民吃过或者听说过很多这种吃亏的事,而社会人精通这种小手段,两者都不信法律。

想正规维权,道路漫长、得不偿失,不如忍忍算了。

啥时候能真的是“公平优先”,搞一段时间,有些影响力大、正视听的案子出现,或许能让国人重拾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