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让女方探望子女怎么办

如题所述

离婚后不让女方探望子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保障探视权。具体而言,就算是离婚的了,另一方父母也依然享有法定的探视权,探视权是法定权利,一方有权要求探视孩子,若对方阻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明确探视的时间及方式,该探望方式应合理,若对方再阻拦,法院会警告或拘留他。因此当事人可以通过起诉来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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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1-09
离婚后对方不让探望子女,首先建议双方可以协商处理,避免产生纠纷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造成影响。
要是不能协商达成一致,那么不能探望孩子的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自己对孩子的探视权。
这个时候,法院往往会以孩子利益为出发,对探视权的行使方式、时间等作出判决,之后要求孩子的父母协助执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