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工伤有工伤鉴定我已不再原单位想做伤残鉴定原单位不给在鉴定单上盖章怎么办

如题所述

1、 申请工伤鉴定的程序一般为: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在受伤之日起一年之内,只要携带填写完整的申请表,以及本人身份证、治疗时的病历卡原件和复印件,就可以向该部门提出工伤鉴定申请,该部门工作人员会对伤者受伤过程及有关事宜进行调查核实,在伤者完成全部治疗之后给出工伤鉴定结果,并由医院出示医疗诊断证明书。受伤严重的,还可以由社会保障科介绍,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结果,伤者可以得到因工伤引起的有关损失补偿。
在申请过程中,如果遇到所在企业不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的,那么伤者必须凭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证明自己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才可以办理工伤鉴定。因此,有关部门提醒,外来务工人员在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的时候,应该一式两份,自己手中留一份。这样在出现以外纠纷时,才可以有所依据,通过正当途径切实保障自身的权益。
2、没跟我发,他说到时候一起算,我了解老板他这是在推辞不想跟我解决。我现在去劳动局合适吗?我该怎么做?
《劳动合同法》规定,工资应当按月发给。既然没有发,你可以立即到劳动局申诉。如果又补给你了,就算了就是。
3、我们公司的员工都没有劳动合同,我下步该怎么走?
这样的话,你所在的公司又存在违法《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啦。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 内外踝骨骨折算是几级伤残?
大概是九级伤残。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九级:
17)一手食指2~3节缺失,
18)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19)一足拇趾末节缺失;
20)除拇趾外其他二趾缺失或瘢痕畸形,功能不全;
21) 跖骨或跗骨骨折影响足弓者;
5、先做鉴定再去仲裁,这个不麻烦;但是需要一定时间的等待哈。
6、顺祝您早日康复。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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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10
一般情况下,你已认定过工伤,即使单位不盖章,拿了工伤认定决定书,鉴定机构应该受理。
不过,你已离开了单位,一般来说,离开单位意味着劳动关系终结,工伤关系也随之中断。建议你问一下当地劳动仲裁还能否受理你的工伤赔偿。
即使劳动仲裁不予受理,至少你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工伤赔偿请求。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9-10
是工伤认定还是伤残鉴定?你自己看一下《工伤保险条例》一切按上面规定的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