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小组的“请示”怎么写?

如题所述

请示是下级机关请求上级机关或业务主管机关就某项工作或某个问题给以批示、答复或审核批准的一种上行文。请示的特点一是行文的固定性,不能超越法定的隶属关系行文,而且一般是逐级行文;二是内容具有单一性,凡较规范的请示,都具有这种单一性,即一篇请示的公文只写一件事或一个问题,亦即所谓的“一文一事”、“一事一请示”;三是行文具有鲜明目的性,不允许含糊其词。请示在工会工作中使用范围广泛,凡工会本身无权决定或无力决定的,需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指示后方可办理的都需要与请示。此外,工作中遇到新问题,无章可循,拿不定如何解决时;工作中遇到困难,如资金短缺,人力物力不足等,需上级机关帮助解决时,也要用此类请示公文。

撰写请示应注意:第一,必须是“一文一事一请示”;第二,请示的事项、意见要明确具体,决不能含混不清,不知可否;第三,凡请示事项或问题的解决涉及有关单位者,应事先商与有关单位,或在请示中加以说明;第四,一定要把请示与报告区分开来,不能混用,亦不能写成请示报告。具体来说,写请示应把握好首部、正文、结尾三个部分。首部一是标题,直接写明关于XXX的请示,例如:“关于增添职工活动室文娱设施需拨款的请示。”标题应写在第一行中间。二是主送单位,即在标题的下一行顶格写主送单位(全称),并加冒号,例如:“鬃市总工会”。正文一般采用按所提问题来安排材料横式结构,大体包括三部分:一是请示事由,扼要讲明提出问题的背景或依据,明确写出所请示的是什么问题或什么事项;二是请求事项,详细、具体地写明要求给予请示、批准的问题或事情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以及本单位对处理、解决问题的建议和设想;三是请求,另起一行,根据上文内容用“当否,请指示”。“以上意见是否妥当,请批示”“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有关单位执行”等表示要求。尾部是在正文结束后,在右下方写上发文单位名称和日期,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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