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有很多积极的重要的作用。宪法实施的积极作用有:首先宪法确立了社会主义
法律体系的基本目标,其次宪法确立了立法的统一基础,再次合理的法律体系的建立是实现宪法的基本形式之一,另外宪法规定了解决法律体系内部冲突的基本机制,最后宪法是立法体制发展与完善的基础与依据扩展资料。一、确认和巩固作用
宪法是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问题的国家根本法,它将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基本制度确认下来,将
统治阶级在各方面的意志集中表现为
国家意志,从而巩固统治阶级的地位。
二、限制和规范作用
宪法通过规定
国家机构如何组成、这些机构有哪些职权、这些职权如何行使等内容,把国家机构的活动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和程度上。
宪法通过规定国家机构的组织活动原则,不仅能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避免或减少冲突和内耗,而且使各国家机关权责分明,运行有序。
三、指引和协调作用
宪法作为
法律规范具有指引作用,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效力。
四、评价和宣传作用
宪法作为
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评价作用。宪法的评价具有广泛性,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能在宪法中找到评价的依据和标准。宪法的评价具有集中性,宪法集中体现统治阶级意志,是统治阶级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最基本的依据。
宪法还具有宣传作用,它对于提高公民的思想意识,特别是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