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着眼于协调解决社会主体和
市场主体不能做、做不好的问题,并不直接从事
生产经营。政府主导下的大
农业服务平台建设,还必须充分发挥现有的经营主体和社会资源的作用。一是务农的工商资本。工商资本具有灵敏的嗅觉、现代市场意识、现代经营要素的运用能力和较强的资本实力,在大农业服务平台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二是实力强的合作社。实力较强的合作社其规模和能力已经达到或超过部分中小企业,还具有乡土乡谊、紧密联系中小农的优势;三是公益性农业推广服务体系;四是其他专门化服务力量。如专业服务公司、合作社和专业户、农民经纪人等。建立紧密、高效、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使大农业服务平台和中小农共进共赢发挥大农业服务平台作用,核心是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使平台各方服务主体能够以低成本和高效益服务中小农。一是积极推行“大农”与中小农之间全方位的订单服务。在产品收购上实行“保底价+上浮价”的订单,让中小农既心中有底,又能随行就市享受额外利益,从而安心跟随“大农”市场化农业的指挥棒走。在农资供应上实行“最高限价-浮动价”的农资服务订单,农资供应的最高限价须低于签订订单时的市场时价、农资交货时若市场价格下跌可以适当减低价格,从而保证中小农安心使用“大农”的农资服务。除订单服务外,“大农”订立“服务清单”开展其他免费服务。 二是探索公益性农业技术服务人员和服务业绩相挂钩的机制。如探索农业技术服务人员参加
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利益分红的机制;探索农技服务人员联系中小农,服务规模和
服务质量与自身报酬相挂钩的机制;探索农技人员进行知识技能提升的奖励机制,调动农技人员真心服务中小农的积极性。三是引导其他专门化服务力量降低服务成本、提供优质服务。鼓励专业农机服务、植保合作社、专业农机手等挖掘自身潜力、扩大服务规模,从而取得服务和经营上的规模效益,能够为中小农提供远低于自身操作成本的服务,促使中小农自觉自愿接受服务,享受服务带来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