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托管,是如何让让“小农户”接轨“大农业”的?
农村“小农户”经营是我国农业生产的主要形式,人均土地不足1.5亩,中国农业是典型的“小农户大农业”。如不改变传统种植模式,仅靠其单一的产出而达到富裕这一目标是不可能的。
“现代农业”可理解为农业生产的科学化和机械化,而“小农户”经营的条块状土地显然不适于机械化发展和农业科技应用。如果以上理解是正确的,那么题主提出的“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衔接”是否可以理解为“由小农户传统种植向规模化科学化耕作过渡”?
国家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权实行三权分置,这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衔接提供了法律基础。这一规定对农民而言是重大利好,强化了农民对土地的用益功能,但“小农户”个体本身并不能自行做到与现代农业的衔接,还需要一系列配套的法律,经济的政策落实以及作为“乡村振兴”实施主体思想观念的改变和积极配合。衔接的模式也是多样性的,而这个过程也不是“一蹴而就”的。目前国家试点的“合并乡村”,“一户一田”以及正在健康发展的乡村游,田园综合体,农业专业合作社等等都是“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衔接”形式。今后,企业+农户,政府+农户的运作模式会越来越多,也会越来越好。
但是我本人认为,适合当地农业现状,体现农民法律主体地位的最佳办法,是由本村农户合伙成立“农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多种经营,由小到大稳步发展,逐步实现“循环农业”,“绿色农业”,农民富裕之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