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老太因胰腺癌被医院切除多器官,三个月后去世,该如何应对医疗事故?

如题所述

这绝对是一起医疗事故,真的要引起大家的注意。随着科学的发展对于医学来说也应该得到很大的提升,这样才能真正的帮助到老百姓。这是深圳老太太,因为胰腺癌被医生切除了很多器官。但是在三个月之后依旧是去世,本来不是癌症却当做癌症来处理。感觉这个老太太真的是太可怜了,或许她自己也找不到真正的原因,将自己的一生就这样结束。

本来医院是大家觉得身体不适的时候去寻找安全感,但是没有想到却被误诊。据了解老太太已有77岁,被香港大学医院凭借增强扫描,考虑到是癌症的可能性。当时开始实施癌症手术切除身体很多器官,三个月之后不幸辞世。经过卫健委的调查,手术过程中医生并没有看到肿块,病理报告中也没有见到恶性的证据。

这位老人的女儿表示,当时带着老人在深圳医院体检的时候,老人也确实检查了各项指标,都没有发现恶性肿瘤。按照医生的要求,却将母亲送到医院做CT检查。通过结合增强的扫描考虑到是肿瘤性比较大,根据临床参考,香港大学决定要给老太太做前切手术。毕竟作为家属来说肯定是希望老人能够得到进一步的治疗,于是就没有考虑到这些问题,接受了全切。

可是住院过程中,几次就给老人下了病危通知书。出院三个月之内老人也多次昏厥,后来又被诊断是肝功能衰竭。又转至重症监护室治疗,最终还是不幸辞世。老人的子女也严重怀疑这是医疗事故,毕竟老人做完手术之后还导致消化困难,进食也比较困难,这个过程比之前很多问题都要严重。希望大家注意此类情况,有病还是要去正规的医院做检查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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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9-23
发生医疗事故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固定证据,也就是及时复印和封存全部与案件有关的病历资料。其次,在发生医疗事故或纠纷后,应当保持冷静克制,采取和解、调解和诉讼等合法途径进行维权。最后应当正确对待鉴定。
第2个回答  2022-09-23
这一场医疗事故在对患者诊疗过程中和手术的方式都非常的不妥,在手术的时候没有和家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对手术的评估方式也有错误,所以医院要承担非常大的责任。
第3个回答  2022-09-23
这个就是应该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是不能不管不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