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有什么特殊政策

如题所述

1行使立法权利。
2、拥有对国家有关法律的变通执行权利。
3、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4、培养干部的权利。
5、组建公安部队的权利。
6、自主发展经济的权利。
7、进行贸易活动的权利。
8、管理财政的权利。
9、自主发展文化教育的权利。
一、自治区关于提高贷款不良率容忍度政策:
1、对受疫情影自治区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或企业,金融机构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相关逾期贷款不作逾期记录。
2、疫情期间,对金融机构发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贷款不良率超出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且贷款规模增长的,合理确定其监管评级和内部绩效评价。
二、自治区关于落实失业保险费政策:
1、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中小微企业裁员率不高于5.5%、员工人数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发放稳岗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返还,南疆四地州放宽到所有企业(补贴标准由原政策的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提高至100%)。
2、落实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政策。2020年1月至12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对参保缴费满1年的,按2020年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计发;对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2020年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计发,领取期限为6个月,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2020年5月至12月,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参照参保地2020年城市低保标准,按月发放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3、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占现有职工比例下调为15%,职工超过100人的比例下调为8%(原政策职工比例为: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20%、职工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
4、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条件的地区可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三、自治区关于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政策:
1、落实增值税改革政策,突出抓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和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退还政策落地,切实减轻企业税收负担。鼓励符合条件企业积极申报,简化办税程序,纳税人无需另行填表,无需附报任何资料,无需税务机关审批,无需征纳双方见面,只需通过网上申报即可享受税收优惠。全面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税服务。
2、继续落实农林牧渔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批发零售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等税收优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第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第二十条 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该上级国家机关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起六十日内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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