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和老公离婚了,因为对法律的无知,只顾着签字。现在冷静下来,发觉判决书对自己不利后悔了该怎没办?

下面是法院的民事调解书,放上来请各位高手指点一下,先谢了!~
河北省XX县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原告XX,女,XX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XX县XX村人,农民。
被告XX,男,XX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XX县XX村人,农民。
原告XX与被告XX离婚纠纷一案,原告于XXXX年X月X日诉至本院,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XXXX年X月X日,我与被告在XX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生一男孩。名叫XX由于我与被告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两人性格不合,未建立起夫妻感情,XXXX年X月原告因与被告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吵闹,外出打工至今,长期分居导致夫妻关系彻底破裂。故诉请法院依法解除原,被告婚姻关系。
被告辩称,原告起诉离婚,被告同意离婚。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XXXX年X月X日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婚后于XXXX年X月X日生一男孩,取名XX,现随原告生活。原告婚前个人财产有XX牌XX吋彩电一台,被告婚前个人财产有住房一处,家具一套。原,被告婚后共同财产有冰箱一台,电动自行车一辆,空调一台,电脑一台,以上财产均在被告处。婚后无共同存款,债权及债务。原告起诉离婚,被告同意离婚。以上事实,原,被告均承认,且有原告提供的结婚证原件,对原,被告的询问笔录,调解笔录在卷证实。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XX和被告XX均同意离婚。
二原,被告之子XX随原告生活,由原告独立抚养。
三原告婚前个人财产XX牌XX吋彩电一台,被告婚前个人财产住房一处,家具一套,原,被告婚后共同财产,冰箱一台,电动车一辆,空调一台,电脑一台,归被告所有。
四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100元,由被告负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既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长 XX
审判员XX
人民陪审员XX
书记员XX
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

我问过我朋友他们没有自己拟定过离婚协议书,只是她起诉后到镇上的法庭时,那的工作人员已经把上面的书面材料打好了,叫她和他签字。他们一直生活在一起,不存在任何一方出去打工的事实,另外债权债务不好说,但是存款是有的,具体多少我的朋友也不清楚。还有当初他们的婚事家里不同意,是他们自己坚持才结的婚。结婚证现在也被镇上办案的收了。
我的朋友等于净身出户,一个人带着一个今年刚上小学一年级的孩子,在外面自己租房子住,连户口都没有,一个月几百块钱微薄的收入。
他们确实挺难的,希望有这方面法律知识的正义人士给些意见,看有没有什么补救的办法,先谢谢了!~!~
法院,怎么在双方没有离婚协议的情况下,做出如上说辞,金额判决呢??法律是给有人,有钱,有权的一小部分先富起来的人用来对付穷人的???郁闷!~!~

以孩子为原告,她为法定代理人,起诉她老公要求增加抚养费。

“抚养费”,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婚姻法》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
抚养费给付的时间: 1、未成年的,至子女成年。如果子女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以已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维持生活的主要来源的,可给付至十六周岁;2、在校的,给付至高中毕业。
离婚案中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一般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的。一般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处理。

具体可以找个律师咨询一下。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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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也就是说孩子一岁前他提出离婚,法院是不会受理或者不会支持的。

婚姻法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如果你娘家较远,可以算在此列。
你是无过错方,又是他坚持离婚,离婚的话法院分配夫妻财产会给予你一定照顾的,但是只能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他父母的不行。

你还有8个月时间反思和挽救你的婚姻,如果他喜欢潇洒,你可以摆出离婚你是不会要孩子的坚决态度,不要表现除死活都要争夺抚养权的样子,这样反而让你处于劣势。离婚还带孩子的男人,再婚难度很高,他或许还会顾忌。真到了不得已的地步,记得争取抚养费,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用。如果他家要孩子的话,你的经济状况不好,会对你很不利。
最好反思下婚姻,找出真正的结症,否则法律规定只能是最后的救济手段。
第2个回答  2010-09-11
你可以主张男方出具抚养费,如能证明男方有存款或其他在婚内产生的财富,可重新起诉要求分割。
第3个回答  2010-09-10
因实际情况发生改变,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或者要求支付抚养费。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为被告方或者被告方提供住处和必要的抚养费直到愿告经济状况改善。
第4个回答  2010-09-10
基本上没戏了··除非有证据证明 你说的事情 例如未外出打工 或者 以生活非常困难为由从新起诉

但是几率很低··毕竟当时双方都签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