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法院的民事调解书,放上来请各位高手指点一下,先谢了!~
河北省XX县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原告XX,女,XX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XX县XX村人,农民。
被告XX,男,XX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XX县XX村人,农民。
原告XX与被告XX离婚纠纷一案,原告于XXXX年X月X日诉至本院,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XXXX年X月X日,我与被告在XX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生一男孩。名叫XX由于我与被告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两人性格不合,未建立起夫妻感情,XXXX年X月原告因与被告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吵闹,外出打工至今,长期分居导致夫妻关系彻底破裂。故诉请法院依法解除原,被告婚姻关系。
被告辩称,原告起诉离婚,被告同意离婚。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XXXX年X月X日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婚后于XXXX年X月X日生一男孩,取名XX,现随原告生活。原告婚前个人财产有XX牌XX吋彩电一台,被告婚前个人财产有住房一处,家具一套。原,被告婚后共同财产有冰箱一台,电动自行车一辆,空调一台,电脑一台,以上财产均在被告处。婚后无共同存款,债权及债务。原告起诉离婚,被告同意离婚。以上事实,原,被告均承认,且有原告提供的结婚证原件,对原,被告的询问笔录,调解笔录在卷证实。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XX和被告XX均同意离婚。
二原,被告之子XX随原告生活,由原告独立抚养。
三原告婚前个人财产XX牌XX吋彩电一台,被告婚前个人财产住房一处,家具一套,原,被告婚后共同财产,冰箱一台,电动车一辆,空调一台,电脑一台,归被告所有。
四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100元,由被告负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既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长 XX
审判员XX
人民陪审员XX
书记员XX
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
我问过我朋友他们没有自己拟定过离婚协议书,只是她起诉后到镇上的法庭时,那的工作人员已经把上面的书面材料打好了,叫她和他签字。他们一直生活在一起,不存在任何一方出去打工的事实,另外债权债务不好说,但是存款是有的,具体多少我的朋友也不清楚。还有当初他们的婚事家里不同意,是他们自己坚持才结的婚。结婚证现在也被镇上办案的收了。
我的朋友等于净身出户,一个人带着一个今年刚上小学一年级的孩子,在外面自己租房子住,连户口都没有,一个月几百块钱微薄的收入。
他们确实挺难的,希望有这方面法律知识的正义人士给些意见,看有没有什么补救的办法,先谢谢了!~!~
法院,怎么在双方没有离婚协议的情况下,做出如上说辞,金额判决呢??法律是给有人,有钱,有权的一小部分先富起来的人用来对付穷人的???郁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