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民事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区别。

如题所述

【答案】:民事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同属于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事实是指由民事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根据客观事实是否与人的意志有关,民事法律事实可分为行为和事件。行为是指受人的意志支配所进行的并能够引起一定民事法律后果的民事法律事实。再进一步,根据实施行为的行为人的意思状态,可将行为分为表示行为和非表示行为。表示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旨在产生、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它包括合法的表示行为和不合法的表示行为。其中的合法表示行为即为民事法律行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根据这一定义的要点,民事法律行为被界定为合法行为。但是按照西方民法中通行的理解,法律行为是目的在于设立法律关系的表意行为,其中不仅包括不道德或违反法律的无效行为,而且也包括行为人有权提出撤销的可撤销的法律行为。
非表示行为又称为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并没有产生、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但客观上因法律的规定而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的行为,它亦有合法与不合法之分,前者如无因管理,后者如侵权行为。
由上可知,民事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都会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的主观状态不同。民事法律行为是行为人积极运用意思表示的手段主动地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而事实行为中,行为人并没有明确的产生法律效果的意思,或者说法律在规定这一行为的效果时并不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意思。正是由于这一根本性的区别,民事法律行为才是实现意思自治的根本工具和重要手段。从立法技术上看,法律行为制度之采用,表现了法律的抽象化趋势,是立法技术进步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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