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绝大部分摩托车不可以上高速公路。具体是由高速公路的业主单位决定的。
一方面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对公路的设计标准、交通状况等更加熟悉,了解某段高速公路是否适合摩托车通行。如果高速公路在设计上是允许摩托车通行的,经营管理者也认为这样可以增加收益(毕竟摩托车行驶高速公路也是要交费的),那就可以允许摩托车通行。
但如果根据车流量等情况,经营管理者认为摩托车通行可能带来更多交通事故的风险,导致拥堵、道路设施损坏等,不利于其资产的高效利用,则有权禁止摩托车进入。当然,这些决定应该由高速公路的经营管理者在不受其他因素干扰的情况下基于商业考量自行作出。
法律依据: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各行其道。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四条: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也不得在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的道路通行。其他限制拖拉机通行的道路,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