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户口随母亲的坏处

如题所述

孩子户口随母亲没有坏处。新生儿落户为自愿原则,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有夫妻商议决定,法律并无特别的要求。孩子户口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母亲户口迁移,孩子户口也可以随母迁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等人员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即子女可以随着父母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落户。
根据相关规定,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居民的新生婴儿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婴儿父母的《结婚证》和《户口簿》,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随父报出生的,必须携带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孩子办理户口的材料有如下: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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