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级并行制度还有哪些方面需要完善

如题所述

1、应降低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和先进个人荣誉在职级晋升中的权重,甚至可以考虑不能作为缩短任职年限的替代条件。因为实际任职年限是硬的、明确的、实在的,而年度考核等次和先进个人荣誉有一定的模糊性、不正确性,任职年限是任职年限,考核等次是考核等次,两者完全不是一码事,不能等同或替代。即使要把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和先进个人荣誉作为缩短任职年限的替代条件,也要大大降低权重,每人设置上限。

2、对设置的5个职级,在每个职级中应根据任职的年限长短不同再设置几个档次,比如科员级1档、科员级2档,副科级1档、副科级2档,以此类推。并对在同一职级内的不同档次,在工资待遇上也应适当拉开差距。

3、对于本制度实施(2015年1月)之前的实际任职时间在此次实施中浪费掉的时间也应兼顾考虑,给予适当的弥补。

4、对实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和任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在晋升年限要求上应有所差别,也就是说,一个在县某某局任局长的正科级干部与任非领导职务的正科级干部,在晋升副处级时,在任职年限上应有所差别,毕竟同级别的领导干部与非领导干部相比,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责任担当和所作贡献都是相差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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