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教育的具体内容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1

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就民族教育的有关问题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到1956年,在少数民族广大群众中开展了扫盲运动(有文字的少数民族用本民族文字进行扫盲)。小学教育发展较快,中学教育也有了一定发展。有些民族地区还开始举办了中等专业学校和高等学校。
1957~1966年,中国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在前一段的基础上有了新的发展,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切合民族地区实际的规章制度,教育质量也有所提高。“文化大革命”期间, 少数民族教育遭到严重破坏。 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少数民族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1981年 2月,教育部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召开了第三次全国少数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制定了加强民族教育的一系列具体的方针和政策。1984年5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其中有关于民族教育的专门条款,对民族教育做了法律的规定。各民族自治地区、在有少数民族的地方,都积极恢复和发展民族教育,并根据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需要,结合各自的特点,规定和采取了许多有利于发展民族教育的措施。少数民族地区在大力普及初等教育的同时,发展普通中学教育、中等专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注意吸收少数民族学生;加强民族重点中小学、 民族师范学校、 民族学院、高等院校附设的民族班的建设;在高寒地区、牧区、边境地区举办适合这些地区特点的寄宿制学校;加强民族语文教材和民族师资队伍的建设等;在培养少数民族各种人才的工作上开创了新局面。1982年,中国各级学校中,少数民族学生在校人数已达1016.49万人,比1951年的990745人增长10倍。其中,小学生增长 9倍;普通中学学生增长44倍;高等学校学生增长27倍多。不少少数民族地区不仅有了小学、中学、中等专业学校,而且有了高等学校。有的民族自治区从小学到高等院校或高等院校的某些系科和专业都已采用民族语和民族语教材授课,初步形成了完整的民族教育体系。1982年各级各类学校的少数民族教师已达46.5万人。但由于各少数民族原有的社会、经济、文化基础和条件不同,因此教育的发展程度也不很平衡。有的少数民族的普通教育已相当或接近于汉族的平均水平, 师范教育、中等专业教育、高等教育也有了一定的发展,已初步形成本民族的教育体系,如朝鲜族、壮族、维吾尔族、蒙古族等。有的少数民族的中小学教育也已发展到一定程度,并开始发展中、高等专业教育,但还没有形成完整的教育体系。还有一些少数民族只办了一些小学,学生的入学率、巩固率都还不够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