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个一家公司签了劳动合同,资料交完了,还没上班,我的那份合同还在他们手上、现在我不想去了,因为很多地方他们都是有意避开不说,视乎是有意的,就如我去面试品管变了仓管员、我同学面试品管也变了文员,然后签了合同后,我偷偷的看了一下他们在资料上的备注,我同学工卡的职位却是品保而不是文员,我的也变了一个是什么我忘了,总之不是仓管……还有就是面试时工资与合同的也有差别,合同我已经签了,试用期是一个月,社保应该还没弄上,可是我不想去了,我要付法律责任吗?要赔偿作违约吗?我以前没签过合同,求大家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