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准生证怎么办?

如题所述

育龄夫妻符合政策规定,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前办理《生育服务证》。育龄夫妻应先向女方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单位审批后逐级报女方户籍所在地街乡计生办、区县计生委审批。《生育服务证》经女方户籍所在地区县计生委盖章后方为有效。

1、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2、男方为本市户籍,女方为非本市户籍,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在本市领取《生育服务证》的,由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

3、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当按前项规定填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4、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注意事项

1、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均有责任为其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并实行首接责任制。户籍所在地要落实源头管理责任,为流出人口办理婚育证明或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2、对于流动育龄夫妻因长期或多次、多地流动无法证明婚育状况、信息核实确实存在困难等特殊情况,受理地可依据当事人的承诺,为其办理生育服务证(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育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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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2-12
第2个回答  2020-01-14
第3个回答  2020-04-24
第二胎和第一胎不一样的。第一胎是怀孕后去办服务证,不是
准生证
。但是第二胎一定要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申请,上级审批下来才可以怀孕的。所以当地计生部门罚款是有依据的。你可以找找人说一下,这属于抢孕,千八百的就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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