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火机爆炸存在导致火灾的可能性。
▲燃烧(起火)需要三个基本条件(燃烧的三要素)
可燃物:指能与空气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剂起燃烧反应的物质,如木材、纸张、布料等。可燃物中有一些物品,遇到明火特别容易燃烧,称为易燃物品,常见的有汽油、酒精、液化石油气等。
助燃物 :能帮助和支持可燃物质燃烧的物质,即能与可燃物发生氧化反应的物质,如空气、氧气。
着火源:指供给可燃物与助燃剂发生燃烧反应能量的来源。除明火外,电火花、摩擦、撞击产生的火花及发热,造成自燃起火的氧化热等物理化学因素都能成为着火源。
▲真正要形成燃烧(起火)还需要满足燃烧的充分条件。即:j燃烧发生需要的必要条件达到一定量的要求,并且存在相互作用的过程。对于有焰燃烧,还包括未受抑制的链式反应。
一定的可燃物浓度
只有达到一定浓度,才会发生燃烧或爆炸。例如,常温下用明火接触煤油,煤油并不立即燃烧。灯用煤油在40℃以下、甲醇在低于7℃时,液体表面的蒸汽量均不能达到燃烧所需的浓度。
一定的助燃物浓度
各种可燃物燃烧,均有本身固定的最低氧含量要求。如:丁烷与空气的混合物爆炸极限是19%~84%。即丁烷气和空气的混合比例在19%~84%这个范围内,遇到合适条件就会爆炸(剧烈燃烧),在这个范围以外燃烧不会发生;
一定的点火能量
各种不同可燃物发生燃烧,均有本身固定的最小点火能量要求。如:丁烷气必须达到 287℃才能被点燃;
燃烧条件的相互作用
燃烧要发生,必须使以上三个条件相互作用。如氧浓度的变化就会改变可燃气体、液体和部分可燃物的燃点等。
未受抑制的链式反应
对有焰燃烧,根据燃烧的链锁反应理论,因燃烧过程中存在未受抑制的游离基(自由基)作中间,使燃烧扩展。
打火机中灌充的液体是丁烷,是一种极易燃烧的物质。在打火机发生碎裂时,丁烷会迅速汽化(丁烷 -138℃就开始汽化)并向四周扩散,同时在这个过程中不断与空气混合并稀释。在一定时间(时间不长)和空间(空间不大)内形成适合燃烧或爆炸的混合气体,加上丁烷是一种极易燃烧的物质。所以在短时间和小范围内会形成满足除点火能量之外的所有燃烧条件。这时如果附近有点火源(如明火、打火机碎裂时金属部分与其它物体碰撞产生的火花 等等)就会发生燃烧或爆炸,要是附近有其它易燃物质,就可能导致火灾。
话说回来,打火机制造是也考虑到火灾的可能性,在外壳破碎时,产生的影响范围、持续时间、金属零件打火的可能性……,都有严格的规定和限制。引发火灾的可能性非常小。
顺便说一句,国内对打火机安全性能的要求比欧美的要低,出口的打火机往往是专门定做的。在欧美是买不到国内烟酒店就能买到的那种压电式的打火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