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交个税的福利费是否可作为扣除基数

如题所述

 既然发生的费用是从企业的福利费中列支的,就算作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开支,不需要计入个人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他类似开支也是如此,如职工工会经费以及职工教育经费中支出的费用均不作为个人所得。

但是不能向个人发放现金,只能采取报销的方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的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1)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2)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3)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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