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与陈世美 铡美案

包拯跟陈世美之间是一个年代的人吗? 包拯为官多久?谢谢帮我解答。

铡美案》讲述了北宋年间,民女秦香莲嫁给书生陈世美为妻,然而其夫进京赶考,数年无音信。适逢家乡连遭荒旱,公婆饿死,香莲带领儿女进京寻夫。到京后,得知陈世美考中状元,并招为驸马。

陈世美寿诞之日,香莲闯宫而入,陈竟昧心不认,反将香莲母子三人赶出宫去。三朝元老王延龄得知此情后,教香莲假扮唱歌词的村妇,在酒席宴前借唱戏陈,陈仍不相认,并将香莲赶出京城,暗中命家将韩琪前往杀害,以灭口。

韩琪追至庙中,听香莲哭告实情,不忍杀害,毅然将香莲母子放走,自感难以复命,自刎而死。香莲悲愤已极,前往包拯处控告,包公准状后,召陈世美来与香莲对质。

陈世美自恃皇亲国戚,强词狡辩。皇姑、国太也来威胁。包拯不惧权贵显大义,正义凛然,狗头铡刀下怒斩了那忘恩负义之人。

《铡美案》是根据明代《包公案百家公案》和清代《三侠五义》及其续书《续七侠五义》改编的戏曲《铡美案》又名《秦香莲》,这是包公故事里一个很有名的段落,该故事被改编为戏剧和影视作品,戏剧有京剧、秦腔、豫剧、海丰白字戏、海丰西秦戏,也是潮剧经典剧目之一。

包拯与陈世美不是一个年代的人,包拯是北宋朝代的人,而陈世美的历史原型是明末清初一个为政清廉的好官。因为陈世美为官期间得罪了人,才被恶意丑化。所以,《铡美案》的故事情节纯属虚构。

包拯为官35年。天圣五年(1027年),包拯登进士第,嘉祐七年(1062年)五月,包拯在枢密院视事时,突然得病。同月二十四日(7月3日),包拯病逝,终年六十四岁。

《铡美案》又名《秦香莲》,是部群戏,在介绍剧情时一定要交代它的考据,因为这是一出绝对的编出来的戏。

今天,“陈世美”几乎成了忘恩负义的代名词,但历史上的陈世美非但不是坏人,还是一名廉政的清官,而且是明末清初的人,根本不是宋朝人,所以这部分内容一定要交代清楚。

陈世美原名陈年谷,号熟美,均州人,生于明代天启五年,清顺治八年考取举人,顺治十二年考取进士,后被任命为直隶饶阳知县。任期满三年后,吏部考核其政绩最优,升任刑部主政、郎中。

由于政绩突出,陈年谷屡受顺治皇帝重用,被封为贵州省思石道按察司副使兼布政司参政。康熙十年后,陈年谷升任户部郎中、侍郎,康熙二十三年携妻告老还乡。陈年谷不仅在官场上一帆风顺,其道德品质也没有什么污点,更没有做出贪图富贵,杀妻灭子之事。

扩展资料

《铡美案》故事由来:

他出身在清朝时期的一个仕官家庭,成年后,便做了一名清正廉洁、大公无私、待人谦和的官员。

一日,朋友上门拜访,并希望寻得一官半职,陈世美爽快答应并帮助了这位朋友。很快这件事就在当地传开,于是同窗、好友、亲威纷纷上门寻求帮助,由于人数太多实在无法应付,陈世美便吩咐管家将这等人士统统拒之门外。

不久后,一位曾在科考时帮助了陈世美的同窗也来到了陈府,管家在不知名的情况下也将他扫地出门。事后,他非常记恨陈世美,于是执笔将当时社会上发生的一些小人所为之事统统记于陈世美头上。

后来此传记被一戏班子所得,于是把他改编成戏剧,在各地上演,于是便有了《秦香莲》——陈世美休妻之说。 世代相传后,陈世美的后代一直不服于这种说法,在传到第8代后,陈的子孙曾将这出戏的道具、人马掀了个底朝天,但都无济于事,陈世美还是背上了千古骂名!

秦香莲的生活原型名叫秦馨莲,是均州六里坪秦家楼人。她是陈年谷的第二任妻子。夫妻相敬如宾,白头偕老。

根本没有戏剧中所编的那些情节,编戏人为了掩人耳目,把秦馨莲改成秦香莲,把陈年谷化名陈世美,并把事件发生的时间改为宋朝,由此也为铁面无私的包公添加了一项本不属于他的“政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包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铡美案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国10大千古奇冤 陈世美得罪小人背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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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11
陈世美与包拯不同年代,并且陈世美是一个清官,因为为人两袖清风不肯与恶势力为伍,所以被恶人诬告为是一个抛弃妻子的贪图富贵的小人,并且广为流传。

所以后面就有人将这个诬告当真,还编入了包拯审案云云中。

当然还有潘金莲,也是被诬告的,她是一个贤良淑德的贤妻,但是也是被恶人诬陷,还广为散播,于是就有了淫妇潘金莲这个称呼,古人得罪恶人的好人实在是可怜,明明做了好事,还会被后人指背骂。
第2个回答  2010-09-11
年代不同;
宋仁宗天圣五年(公元1027年),包拯二十八岁,考中了进士。朝廷任命他为{大理评事},为官三十六年之久。

参考资料:《包拯..》

第3个回答  2022-09-01
如果铡美案可以演, 关公战秦琼也可以演
陈世美秦香莲在清朝自杀而死,可怜的清官
第4个回答  2010-09-11
  包拯(999-1062)自希仁,芦洲合肥人(安徽合肥),北宋天圣五年(1027)进士。
  中进士后,因父母年事已高,不忍远去为官,直到双亲相继去世,守孝完毕,才在亲友的劝说下为官,期间长达十年之久,故以孝闻于乡里。
  宋景佑四年(1037),任天长(安徽天长)知县,颇有政绩。任满后,调任知端州(广东肇庆)。回京任监察御史里行,又改监察御史,为「言事官」,对处事不当,行事不法的官僚,都可以进行弹劾。为惩治贪官,自庆历四年(1044)廿八月,他向仁宗上疏《乞不用赃吏》,认为清廉是人们的表率,而天赃则是「民贼」。包拯七次上书弹奏江西转运使王逵,揭露他「心同蛇蝎」,残害百姓。并严厉批评宋廷的任官制度。皇佑二年(1050)至三年间,包拯知谏院,曾三次弹劾外戚张尧佐,审清妖人冷青冒充皇子的特大诈骗案,震动朝野。
  包拯在历官三司户部判官及三司副使期间,先后出任京东,陜西,河北等路转运使,每至一地,都以减轻民间负担、改革弊政、发展生产为己任,提出了「宽民利国」的经济思想。多次为了国家大事,说了皇帝不爱听的话,论斥权幸大臣,请求罢去皇帝赐给亲信官僚们的恩宠,一切改由主管机构正常渠道进行。他将唐朝魏征给唐太宗的三道奏章写出来,呈给宋仁宗为座右铭,时刻警惕,以国家大事为重。请求仁宗虚心纳谏,分辨是非,不要搞「先入为主」,偏听偏信,而要爱惜人才,除去苛刻,严正刑禁,禁止妖言邪说,不随意大兴土木,如此等等,朝廷多采纳施行。
  嘉佑元年(1056)年十二月,朝廷任包拯权知开封府,他于次年三月正式上任,至三年六月离任,前后只有一年有余。但在这短短的时间内,把号称难治的开封府,治理得井井有条。敢于惩治权贵们的不法行为,坚决抑制开封府吏的骄横之势,并能够及时惩办诬赖刁民。
  由于包拯在开封府执法严明,铁面无私,敢于碰硬,贵戚宦官也不得不有所收敛,听到包拯的名字就感到害怕。儿童妇孺们都知道包拯之名,亲切称呼他为「包特制」。开封府广泛流传着这样的话「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用阎罗比喻包拯的铁面无私。
  宋嘉佑六年(1061),他官至枢密副使,次年五月病逝,「京师吏民,莫不感伤,叹息之声,大街小巷都可听得到。」朝廷赠官吏部上书,有「奏仪」十五卷传于世。
  清代官员陈世美,据传为戏剧《铡美案》中陈世美的原型。传统戏剧中的陈世美,自报家门是“湖广均州人氏”。据《均州志·进士篇》记载:“顺治十二年,乙未科史大成榜,陈年谷,官贵州思石道兼按察司副使布政司参政。”又据《湖北历史人物辞典》(湖北人民出版社1984年出版)记载:陈世美,清代官员。原名年谷,又名熟美,均州(即湖北均县,现丹江口市)人,出身于仕官之家。清初游学北京,顺治八年(1651年)辛卯科进士。初任河北某地知县,后因得康熙赏识,升为贵州分守思仁府兼石道按察使,兼布政使参政。
  陈世美在历史上实确有其人,当地民间传说和1992年在丹江口市发现的有关陈世美的碑文记载,陈世美都是为官清廉、刚直不阿、体察民情的清官。那些强加在他身上的所谓嫌贫爱富、杀妻灭子之事,乃系嫉贤妒能之辈所为。因此,均县有“北门街不唱陈世美,秦家楼不唱秦香莲”的俗话。
  清代陈世美怎么会被宋朝的包公铡了呢?二百年来,《铡美案》虽然在世上演唱,使陈世美臭名昭著,但从现在搜集的大量素材来看,《铡美案》确属戏剧舞台上的历史“冤案”。
  据传,清朝某年正月十六,有一个戏班子演《秦香莲抱琵琶》,看戏的人格外多,他们嫌戏文太短了,唱不到半天,不肯散去。掌班的没办法,只好在正戏前头加个《陈州放粮》的短戏。 戏唱到中午,陈世美的家将韩琪受命追杀秦香莲,又放走秦香莲,韩琪自刎,秦香莲拉着儿女倒在血泊中……又是到此煞戏了。看戏的不肯走,大家齐声吼:“杀了陈世美!”砖头瓦块齐向戏台上打来。掌班的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团团乱转,不敢在前台露头,赶紧溜到后台。这时,唱《陈州放粮》的“包公”还未下装,他问:“台下怎么啦?出了什么事?”掌班的一见“包公”,忽然灵机一动,计上心来,推着他说:“快,快到前台接着往下唱。” “包公”说:“你急糊涂啦!我在宋朝,陈世美在清朝,相隔几百年,咋能同台唱戏?”“哎呀,事到这般时候,管他同朝不同朝呢!”掌班的说,“陈世美那么大的驸马官,谁敢杀他?只有你‘包黑子’铁面无私可以把他铡了,给老百姓出出气,就算煞戏了。” 黑脸包公只得重新整衣,带着王朝、马汉、张龙、赵虎一班人马上场了。唱到他将陈世美一铡,台下欢呼起来。从那以后,小戏《秦香莲抱琵琶》就变成大戏《铡美案》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