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两侧红线范围规定

如题所述

公路两侧红线控制范围以中轴路公路中心线为基准。

1987年10月13日,国务院释出施行的《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乡道不少于五米”(2008年12月27日国务院修订并重新颁布,该条改为第二十九条)。

由于当时《公路法》尚未制定出台,《公路管理条例》的这一规定是国家法律法规层面最早有关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的规定。

注意:

道路红线:是规划道路的路幅边界线,是划分城市道路用地和城市其他建设用地的分界控制线。有时也把确定沿街建筑位置的一条建筑线谓之红线,即建筑红线。它可与道路红线重合,也可退于道路红线之后,但绝不许超越道路红线,在红线内不允许建任何永久性建筑。

规划道路红线之间的宽度叫做道路红线宽度,它由三部分组成:通行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所需的道路宽度,铺设地下、地上工程管线和城市公用设施所需增加的宽度,种植行道树所需的宽度等。道路红线是上述道路横断面各组成部分用地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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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2-26
  公路两侧红线控制范围以中轴路公路中心线为基准。
  1987年10月13日,国务院发布施行的《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乡道不少于五米”(2008年12月27日国务院修订并重新颁布,该条改为第二十九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9-29
一般道路有红线
道路红线:道路红线宽度的组成包括:通行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所需的道路宽度;铺设地下、地上工程管线和城市公共设施所需增加的宽度;种植行道树所需的宽度。
涉及公路涵盖公路用地及建筑控制区:
公路用地:《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第1.0.5条规定:“1 公路用地范围为公路路堤两侧排水沟外边缘(无排水沟时为路堤或者护坡道坡角)以外,或路堑坡顶截水沟外边缘(无截水沟为坡顶)以外不小于1m范围内的土地;在有条件的地段,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不小于3m、二级公路不小于2m范围内的土地为公路用地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公路用地的具体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但最低不少于1米。供公路修筑路基和排水系统,设置防护设施和服务设施,以及供公路修筑和养护取土、弃土、路侧绿化等使用的土地。
公路建筑控制区:国道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不少于20米;省道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不少于15米;县道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不少于10米;乡道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不少于5米。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 (一)国道不少于20米; (二)省道不少于15米; (三)县道不少于10米; (四)乡道不少于5米。 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公路弯道内侧、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根据安全视距等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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