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2017年2月22日提交辞职报告,但是公司每次因为不去开会为由要求

1——我2017年2月22日提交辞职报告,但是公司每次因为不去开会为由要求员工交现金罚款20元,不交者罚款翻倍并从工资里扣除,我觉得公司没有权利这么做。
2——公司规定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三十天提交辞职报告,不然不发工资,这样合法吗?
3——我与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为我卖任何保险之类的,所以我有权提出我不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来辞职,这样可以吗?

1、公司有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参加公司开会扣20元工资是较轻的处理。有的公司会扣几百到上千。认为不合理的话,可以辞职,自己回家去办公司体验一下。
2、辞职提前一个月交辞职申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私自提早离开,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周,公司自动除名,扣除工资和奖励。
3、虽然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你与公司是事实上的劳务关系,你不能提前私自离开。但公司可以提前审批,让你提早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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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3-07
按你的表述,用人单位涉嫌违反劳动法,可以致电当地劳动监察机关协助解决,电话一般是12333或致电当地114查询。。
第2个回答  2017-03-07
五险一金是国家规定公司必须缴纳的,单位没有责任不做,你可以先跟单位协商,无果后找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或咨询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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