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社会大调解

如题所述

社会大调解主指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均是通过第三方介入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通过疏导、说理来解决纠纷,达成协议。

社会大调解通过分流机制来化解矛盾纠纷,一般先由司法所汇集所有纠纷,然后对其矛盾纠纷进行分类,有效的来化解矛盾纠纷。如:林业纠纷划归林业系统进行调处,土地纠纷划归国土系统调处等。



扩展资料:

大调解机制的运行基础并非依赖于新建一个机构去越俎代庖代为履行各相关部门的调解职能,而是通过各相关部门调解工作触角的延伸和调解工作网络的对接。

主动排查社会矛盾,及时报告疑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沟通、早化解,以保证调解工作“以防为主、调防结合、多种手段、协同作战”战略预期的有效实现。

传统的人民调解的范围限于民事纠纷,行政调解的范围除行政赔偿争议外,也仅限于民事纠纷。但在大调解机制中,从各地制定的相关制度来看。

其受案范围不仅包括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民事争议,也涵盖了公民、法人或其他有关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发生的行政争议。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1-22

大调解中“大”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站在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理解,对大调解的理解主要有三种:站在法院的角度,对内所称的大调解是全员、全程的诉讼调解,除法院自己调解外,还包括委托协助调解,对外所称大调解强调诉讼调解与其他单位、其他调解的有效对接。

站在司法局的角度,大调解主要指人民调解,尽管一定程度上揉合了行政调解和其他民间调解力量,强调的是人民调解的网络建设;站在党委的角度,指党政领导,政法综治部门牵头协调,司法部门指导、其他部门参与、各种手段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纠纷排查和处理各种矛盾的机制。

本文所称的大调解,是指党政主导、主体多元、手段多样、方式灵活、反应灵敏、协调顺畅的矛盾纠纷的协商和处理。


扩展资料:

大调解植根于深厚的调解文化。我国调解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当时人们之间的争端由部族首领按照原始社会的风俗、习惯,通过协商予以解决。

而对于本氏族个别不遵守习惯的人,则是依靠社会舆论和社会道德力量,采取调和的办法,使其归顺,认识错误,达到平息矛盾、排除争纷、调整好相互间关系的目的,以维持正常社会生活秩序和生产秩序。可以说,这就是调解的原始形式。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9-10
这个主题太严肃了,牵涉的面太广,估计没人会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