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备租赁如何进行结算?

只有设备租赁合同,开了技术服务费发票,但是没有验收单等单据,是否可以确认收入?

合同是设备租赁,开票是服务费,造成合同与开票不符,确认收入、入账后,税务机关稽查到后要受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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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0-19
有两种做法,看你需要哪一种,按照施工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于能够直接计入成本对象的机械使用费直接计入施工成本,不能直接计入成本对象的,先在机械作业科目中进行归集,待期末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配。这种做法的会计分录:直接进入: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机械使用费—**项目贷:应付账款—应付租赁费—**单位或者: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内部往来等归集的:借:机械作业—内部租赁(外部租赁)—**设备贷:应付账款。。。或者内部往来或者银行存款或者库存现金分配: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机械使用费—**项目贷:机械作业—。。。。。。在实际工作中的话,单位一般需要统计整个工程使用过程中耗用的机械费有多少。如果你采用上面的做法,就需要两个加总来进行计算,为了方便统计,你可以这样对于直接计入成本对象的部分,先通过机械作业中转一下,做完入账的后,紧接着做分配那一步,这样期末里面剩余的就是需要进行分配的部分,这样主要是方便统计,看你个人的需要了。同时上面说的一定的比例,一般的工地都可以做到机械台班记录的精细化管理,如果这样,你直接按照台班记录记性分配就成了。如果达不到这样的精细化管理的话,你直接按照期末分项目期间施工工程量来进行分配,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