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金期间找到工作了是需要办停的,已领取的失业金无需退还。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扩展资料:
一、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1、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
2、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注: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
1、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
2、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3、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4、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注: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 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业保险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业保险
领取失业金期间找到工作了是需要办停的,已领取的失业金无需退还。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扩展资料:
一、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1、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
2、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注: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
1、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
2、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3、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4、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注: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 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业保险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