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10.4亿,张中生二审为何改判死缓?

每经AI快讯,2021年10月29日,受贿10.4亿,张中生二审被改判死缓

张中生之所以二审改判死缓。是因为张中生积极检举山西某省级领导的重大受贿犯罪线索来源正当、所起作用较大、所破获案件罪行较重,可以对其从轻处罚。张中生及家属积极配合赃款赃物追缴工作,涉案赃款赃物大部分追缴。张中生认罪悔罪,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综合考量全案犯罪事实和情节,对其改判为死刑,缓期二年。所以张中生二审改判死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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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1-16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贪10.4亿,张中生有重大立功表现,因此二审改判死缓。

第2个回答  2021-11-16
受贿超10亿的张中生,二审改判为死缓、终身监禁!

政事儿

发布时间: 10-29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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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山西高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21年10月29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共吕梁市委原常委、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张中生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上诉一案,对张中生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张中生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及来源不明财产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查明:1997年至2013年,张中生利用担任山西省中阳县县长、中共中阳县委书记、山西省吕梁地区行署副专员、中共吕梁市委常委、副市长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4亿余元。张中生还有巨额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不能说明来源。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张中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张中生对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的部分不能说明来源,差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又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应数罪并罚。张中生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具有索贿情节。张中生的受贿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张中生认罪悔罪,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其本人及家属积极配合赃款赃物追缴工作,涉案赃款赃物大部分追缴,其积极检举他人重大受贿犯罪线索,二审期间经查证属实,构成重大立功,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同时,综合考量全案犯罪事实和情节,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第3个回答  2021-11-16
贪10.4亿,张中生二声为何改判死缓?我觉得主要是因为张中生积极检举某重大犯罪线索,二审期间经查证属实。所检举犯罪构成重大立功。依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可以对张中生从轻处罚。还有张中生家属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追赃款赃物,且大部分追缴。所以张中生具有法定、酌定的从宽处罚情节,才会在二审的时候被改判为死缓存!
第4个回答  2021-11-06
看了10.4一张中生二审被改判了死缓,那是因为张中生把所贪的钱又都拿了出来。所以改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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