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去劳动仲裁后,劳动局可以查封公司账户么?

如题所述

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去劳动仲裁后,劳动局不可以查封公司账户。劳动局没有权利查封公司账户,这个需要拿生效的仲裁结果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出现劳动纠纷时,用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一般是会被冻结的,但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执行仲裁裁决书或者判决书的,基本账户就有可能冻结。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发工资的时间,但一些不正规的公司违反约定,到了约定的时间有钱不发工资,严重损害员工的利益,员工可以积极采取措施维权。一般是采取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并且构成犯罪的可以直接报警处理。
具体而言,公司有钱不发工资,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权:
1、找公司协商
为尽快拿到工资,员工可以先试试找公司进行协商,比较节省时间跟精力。
2、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员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投诉被受理后,将由其责令公司来解决。
3、找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时,注意提交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全部相关证据。
一般地,可以提供以下的证据材料:
(1)劳动合同;
(2)工作证(工卡、厂牌、出入证等);
(3)收入证明,如工资条;
(4)工作证明,如考勤表或签到表、派工单等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
(5)收入、工作时间等证据。
4、找人民法院起诉
并且,因为公司不肯发工资去法院起诉时,也要提交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
5、报警处理
若是采取以上办法,公司有能力支付工资不给的,并且达到较大数额,必要时员工可以报警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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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29
劳动局是不能查封的,只有劳动仲裁生效好,员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2个回答  2021-07-30
当然不可以
首先现在没有劳动局,另外以前的劳动局和现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都没有查封账户的权力
第3个回答  2021-07-29
劳动局是没有查封账户的权利,仲裁以后,公司拒不执行仲裁结果,可以拿着仲裁书去公司所在地法院反映,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依法冻结公司相应的账户,以及查封相应的资产。
第4个回答  2021-07-29
劳动局不可以查封公司账户,它没有这个权利。按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公、检、法等国家权力机构才有依法查封公司账户,其他部门若有需要,须报请相关部门审核同意,门银行机构予以冻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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