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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2010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9-08 14:20 来源:思想教育科
各院(系):
一、2009-2010学年本科生人民奖学金评比工作根据学校制定的《上海财经大学奖学金评比实施条例》(《评比实施条例》请参阅《上海财经大学本科教学一览》)进行。
二、宝钢奖学金今年本科生名额为6名,各院(系)名额分配如下:会计学院1名,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1名,金融学院1名,国际工商管理学院1名,人文学院1名、应用数学系1名。申报者填写《上海财经大学社会奖学金申报表》(见附件),经校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小组审核通过后再另行通知填写正式表格。请各院系于9月28日前 将该表送至学生工作部(处)思想教育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其它社会奖学金评比工作另行通知。
四、申报条件及有关注意事项:
1.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院(系)成立由院系领导、学生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对评选工作的监督等工作。
2. 科研加分将参照新的修订办法执行,《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比科研加分细则修订办法》详见附件。发表论文的学生请把论文原件或复印件,并注明发表于何年度、何刊物及作者姓名、专业、学号,交给所在院(系),由院(系)进行初审后将符合加分标准的论文统一送交学生处,学生处审核后把加分证明通过纸质版和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反馈给各院(系)。加分时间:2010年9月13日—2010年9月17日,逾期不再办理加分。(以往年度奖学金评比时加过分的论文本次不得加分)。(论文加分仅限核心期刊及以上——会计学院)
3.宝钢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是当年度一、二、三等人民奖学金获得者,宝钢奖学金和人民奖学金两者就高取一份奖金,荣誉兼得。
4. 请各院系于2010年10月8日 前将学生综合素质打分结果和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录入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并完成辅导员和院系领导审核工作。
5. 请各院系于2010年10月8日 前将《2009-2010学年本科生人民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见附件)提交学生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学生工作部(处)
2010年9月8日
说明:1)宝钢奖学金仅限4年级学生申请。
2)论文加分仅限核心期刊及以上。
3)其他加分项参见附件《会计学院本科生人民奖学金评定加减分实施细则》,注意千村加分单列。
4)单项奖(包括社会实践、学习成绩、优秀学生干部、文体活动等)同时申报。比例和评选办法参见《本科教学一览》,需由同学自行申请,递交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至年级辅导员处(学习成绩单项奖除外)。
5)各班级需在9月27日前完成综合测评,并将附件中的评分表和汇总表等发送到
[email protected],以便学院在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截点前录入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并完成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