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怎么申请人民奖学金

我想知道的是具体的申请程序啊,要到哪里提交申请什么的

  我们现在就在说这件事哦~~~给你内部资料:
  关于开展2009-2010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9-08 14:20 来源:思想教育科

  各院(系):

  一、2009-2010学年本科生人民奖学金评比工作根据学校制定的《上海财经大学奖学金评比实施条例》(《评比实施条例》请参阅《上海财经大学本科教学一览》)进行。

  二、宝钢奖学金今年本科生名额为6名,各院(系)名额分配如下:会计学院1名,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1名,金融学院1名,国际工商管理学院1名,人文学院1名、应用数学系1名。申报者填写《上海财经大学社会奖学金申报表》(见附件),经校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小组审核通过后再另行通知填写正式表格。请各院系于9月28日前 将该表送至学生工作部(处)思想教育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其它社会奖学金评比工作另行通知。

  四、申报条件及有关注意事项:

  1.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院(系)成立由院系领导、学生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对评选工作的监督等工作。

  2. 科研加分将参照新的修订办法执行,《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比科研加分细则修订办法》详见附件。发表论文的学生请把论文原件或复印件,并注明发表于何年度、何刊物及作者姓名、专业、学号,交给所在院(系),由院(系)进行初审后将符合加分标准的论文统一送交学生处,学生处审核后把加分证明通过纸质版和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反馈给各院(系)。加分时间:2010年9月13日—2010年9月17日,逾期不再办理加分。(以往年度奖学金评比时加过分的论文本次不得加分)。(论文加分仅限核心期刊及以上——会计学院)

  3.宝钢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是当年度一、二、三等人民奖学金获得者,宝钢奖学金和人民奖学金两者就高取一份奖金,荣誉兼得。

  4. 请各院系于2010年10月8日 前将学生综合素质打分结果和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录入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并完成辅导员和院系领导审核工作。

  5. 请各院系于2010年10月8日 前将《2009-2010学年本科生人民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见附件)提交学生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学生工作部(处)

  2010年9月8日

  说明:1)宝钢奖学金仅限4年级学生申请。

  2)论文加分仅限核心期刊及以上。

  3)其他加分项参见附件《会计学院本科生人民奖学金评定加减分实施细则》,注意千村加分单列。

  4)单项奖(包括社会实践、学习成绩、优秀学生干部、文体活动等)同时申报。比例和评选办法参见《本科教学一览》,需由同学自行申请,递交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至年级辅导员处(学习成绩单项奖除外)。

  5)各班级需在9月27日前完成综合测评,并将附件中的评分表和汇总表等发送到[email protected],以便学院在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截点前录入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并完成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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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16
老师会帮助你的,分红。。。
第2个回答  2015-06-03
上海财经大学申请人民奖学金:
根据《上海财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人民奖学金评定办法》中的条款:
第一条 申请人民奖学金综合奖的学生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 在国际教育学院正式注册的两年制以上的学生(含两年);
(二) 人民奖学金评奖当学年,未受记过或以上处分;
(三) 人民奖学金评奖当学年,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80%;
(四) 无欠缴学费。
第二条 申请人民奖学金单项奖的学生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 在国际教育学院正式注册的两年制以上的学生(含两年);
(二) 人民奖学金评奖当学年,未受记过或以上处分;
(三) 无欠缴学费。
第三条 人民奖学金采取学生自愿申请,各个班级分别打分排名的方式进行评定。
第四条 奖学金评定分为学生申请,学院相关部门评定并推荐、奖学金评定小组最终确定获奖人选三个阶段。
第五条 奖学金申请必须由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生事务部提出,并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一) 奖学金申请表。包括中文申请表和英文申请表;
(二) 相关证书和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六条 申请者提出申请后,教学教务部提供申请者的学习成绩,学生事务部按照本办法对申请者进行总体评分。评分结束后,将申请者以所在班级分别排名,并向奖学金评定小组推荐。
第七条 学院成立专门的奖学金评定小组,全面负责评定工作。由学院分管院长任组长,学生事务部负责人任副组长,招生办公室、项目部、教学教务部相关教师任组员。
第八条 奖学金评定小组按照推荐名单进行评议并确定最终获奖人选。
第九条 奖学金评定小组确定获奖人选后,将获奖学生的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获奖名单正式确定。
第十条 奖学金名单确定后,由学院颁发证书和奖金,同时记录在案,供国外大学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