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双方当场签字后还有没有可能改判?

事故经过大概是这样的:一天我开车在机动车道上正常行驶,大约40~50码,突然有一个老人准备横穿马路,我刹车不及就撞上了,人和车都在机动车道内,随后2~3分钟就有交警赶到了,现场也都看到了,要求进行责任认定,因为当时我看对方人还清醒,也能说话,就腿部有骨折,想反正也有保险,就当场签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认定机动车全责。结果对方送到医院后2小时就开始昏迷不醒,现在情况发展已经远远超出当时的想象(如果按全责保险全赔进去还差很多),如果我现在想提出重新进行事故责任认定还有没有可能?如果可以进行责任复判,是向法院提出还是向交警大队提出,要不要拿出什么证据?(因为当时我和交警都以为是一起小事故,都没有拍照或画现场图,整个现场情况只有我和交警还有旁边的一个协管看到,也有少数路人)
补1:现在我向交警部门提出复议,被拒绝受理,他们认为我当时签字就说明已经认定了责任,且拿不出有效的直接证据(无拍照或现场摄像头)来推翻之前的认定。

补2:在第3天的时候我要求交警部门复核过,就被拒绝受理了,现在已经第5天了,还有没有别的方式方法可以申诉?因为现在病人情况还在观察(可能要一个月甚至更久),如果情况好转也就走保险算了,如果最后情况太差的话保险肯定负担不起,到时若再想对当时责任重新认定还行吗?或是有什么别的途径可以申诉?

  有可能的。
  (一)行政救济途径: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二)诉讼救济途径:因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在人民法院审理中心,要对其进行当庭质证,对其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并阐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并有权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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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8
  1.当场签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认定机动车全责
  既然人和车都在机动车道内,你为什么还要签字,要知道签字就代表了你对责任认定的认可,依法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我现在想提出重新进行事故责任认定还有没有可能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如果在三日内是有可能复核,过期的话就不行了,抓紧吧

  3.要不要拿出什么证据
  拿不出证据的话,估计是复核的结果也是维持原认定吧
  如果是实在想翻盘,你可以试试主张程序非法要求重新认定,因为在有人员受伤且非轻微伤的情形,不可以采用简易程序处理,而在本案中使用的是简易程序

  只能这么建议了,因为给出的信息不是太具体。如果事关重大,建议在当地请律师代理吧,必须看完资料才好判断的,那样能更好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希望对你有帮助,祝一切顺利!

  补充:如果是在3天内,无需理由,依法可以复核
  过期就不能再要求复核了,但是可以从程序违法下手,上面已经提到了非轻微伤时不能采用简易程序,而程序违法的后果就是无效,这个是可以要求重新鉴定的
  另外,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当时的情景,那么即使在认定对你不利的情况下也能依法通过举证予以推翻,因为在民事诉讼中作为鉴定结论的证据是可以用其他相反证据推翻的,只是需要你有证据而已
  因此建议你从证据方面着手处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3-31

有可能的。

(一)行政救济途径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二)诉讼救济途径

因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在人民法院审理中心,要对其进行当庭质证,对其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并阐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并有权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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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0-09-21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祝福!
第4个回答  2010-09-16
这种情况你只能试试了,就说当时认为没有大问题,全责也无所谓,为了不影响交通,就签字了。对后果的预计严重不足。你可以提,不行还可以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