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儿童社会教育评价的原则

如题所述

学前儿童社会教育评价的原则
原则一:导向性原则:保证评价的教育性、启发性。学前儿童社会教育评价过程中要尊重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同时,要关注儿童的兴趣和爱好,评价结果应该有利于调动和发挥积极因素,克服和避免消极因素。
原则二:客观性原则:要求对学前儿童社会教育活动进行全面的评价,客观地分析活动中的问题,同时,也要求教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价,不主观臆断。
原则三:尊重理解接纳原则:教师应当接纳和尊重每个孩子的人格尊严,避免用刻薄的语言去伤害孩子,也不能在评价过程中,对某个孩子产生过多的负面评价。
原则四:发展性原则:教师要从儿童的实际出发,既要关注儿童现实发展的状况,又要重视儿童的发展潜力,并以此为依据来作出恰当的评价。
原则五:整体性原则:在评价过程中,要全面地看待问题,从不同的角度来观察和思考。
原则六:开放性原则:评价的内容应该是开放的,不仅包括孩子的知识技能掌握情况,还应该包括孩子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兴趣爱好、行为习惯等。
以上就是学前儿童社会教育评价的主要原则,在实际的教育活动中,我们要结合孩子的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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