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观的基本内容如下:
教师观是教师对教师职业的特点、责任,教师的角色以及科学履行职责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等方面的认识。
教师观的主要内容有:
1、教师由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和学生发展的促进者。
2、教师从课程的忠实执行者转变为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
3、教师要从“教书匠”转变为教育教学的研究者和反思的实践者。
4、教师要从学校的教师转变为社区型的开放的教师等。所谓“教师观”是指关于教师职业的基本观念,从广义上看是人们对教师职业的认识、看法和期望的反映。从狭义上看是教师对教师职业的特点、责任,教师的角色以及科学履行职责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等方面的认识。
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
爱国守法:是“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爱岗敬业:是“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关爱学生:是“师德的灵魂”。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终身学习: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动力。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