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颁发部门
职称资格证书是由政府人事部门管理和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是由政府劳动部门管理和颁发。
2、等级及级别划分的不同
职业资格证书划分为五个等级。即: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级);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级)。
专业技术职称划分成高级、中级、初级三个专业技术职务。
3、两者的通用范围
职业资格证在全国范围内通用,同时也是唯一能在国际上通用的从业资格证明;而职称证只在国内(一定区域内)使用。
扩展资料:
职业资格证书的相关注意事项:
1、各地区、各部门在开展培训、考核时,要严格按规定颁发证书。对参加各类专业培训的,培训合格后,应由培训机构颁发相应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对参加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合格的,由各地免费颁发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职业资格证书代替专业培训合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2、各地区、各部门在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时,要严格审查考生资格条件,认真执行国家职业标准,加强考务管理,确保鉴定质量。对符合要求并经鉴定合格者,方可发放相应技能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各地区、各部门不得擅自降低标准要求,随意发放职业资格证书。
3、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证书核发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证书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我部将适时对各地区、各部门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使用和管理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有关证书管理规定的,将严肃查处并予以通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业资格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