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领用外购原材料需要将进项税转出吗

如题所述

一、在建设过程中使用外购原材料无需将进项税转出。
二、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需缴纳增值税。这意味着,自2016年5月1日起,购入并用于建设不动产(包括在建工程)的原材料,如果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因此,工程领用的原材料的进项税额可以计入抵扣,不计入工程成本,无需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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