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高排放机动车在苏州限行,其他外地车型不限行。
一、苏州限行的高排放机动车范围:
注册登记满15年,装用点燃式发动机(使用汽油燃料),排放标准为国1、国2标准的小、微型汽油车;
按照车辆结构应当由农业机械管理部门核发牌、证的变型拖拉机及拖拉机运输机组。
二、苏州限行高排放机动车时间:
从2018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扩展资料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规定:
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一百元罚款:
(一)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
(二)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按规定通行的;
(三)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四)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五)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六)拖拉机载人的;
(七)不按规定会车或者超车的;
(八)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九)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十)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保持行车间距的。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