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金领了一个月就上班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重新找到工作之后,需要去当地社保办办理失业金中断手续,不然没有办法在新单位重新缴纳社保。不能正常办理社保的话,用人单位就存在用人违规之处,面临被劳动局触犯的危险。今年医疗由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所以从今年3月开始失业,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
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条件是,曾经缴纳过失业保险,但是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不足一年的,或是失业保险缴费虽然达到一年以上,但是属于本人意愿离职的。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期限只有半年,领取的补助金标准比较低,一般是在每月400元左右,而且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失业保险基金不负责代为缴纳医疗保险。
要领取失业保险金,实际三个条件还是没有任何变化的,即必须要同时满足非本人意愿离职、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以上,进行失业登记。而且这三个条件要同时满足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标准是低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最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一般每月在1000元左右,最高可领取24个月,主要根据自己的缴费年限来计算。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医疗保险由失业保险基金代为缴纳,但是养老保险需要自己进行缴纳。
综上所述,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找到了工作,无论从什么角度去考虑都是好事情,但你领取的是失业补助金,而不是失业保险金,这两者的差别是非常大的。找到工作单位上班以后,单位就会按照社保法的规定,为你办理社保的缴纳,不需要你个人去办理,都是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办理。一旦用人单位为你缴纳社保以后,你目前领取的失业补助金就会停止发放。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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