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隐瞒证据或者伪造证据的,如何处罚

如题所述

检察官隐瞒证据或伪造证据一般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犯罪。检察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贪污受贿、徇私枉法、刑讯.逼供的情形;隐瞒、伪造、变造、故意损毁证据、案件材料的情形。关于检察官隐瞒证据或者伪造证据的,如何处罚的问题,下面我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检察官隐瞒证据或者伪造证据的,如何处罚
      1、检察官隐瞒证据或伪造证据一般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犯罪。检察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贪污受贿、徇私枉法、刑讯.逼供的情形;隐瞒、伪造、变造、故意损毁证据、案件材料的情形;法定其他情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第四十七条 检察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贪污受贿、徇私枉法、刑讯.逼供的;
      (二)隐瞒、伪造、变造、故意损毁证据、案件材料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检察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四)故意违反法律法规办理案件的;
      (五)因重大过失导致案件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拖延办案,贻误工作的;
      (七)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八)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利益输送,或者违反有关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
      (九)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
      (十)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检察官的处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二、怎样认定伪造证据罪
      1、司法工作人员为了徇私枉法、枉法裁判而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又触犯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属牵连犯罪,对之,应当择重罪即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从重处罚。
      2、伪造证据罪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罪的界限
      (1)主体不同。伪造证据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而后者为特殊主体,只有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才能构成其罪。
      (2)帮助的对象不同。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中的当事人,既包括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也包括民事、经济、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而后者的当事人,则仅限于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
      (3)毁灭、伪造的证据范围不同。
      伪造证据罪中,证据既可以是刑事诉讼证据,也可以是民事、经济及行政诉讼证据;而后者则仅限于刑事诉讼包括附带民事诉讼的证据。
      (4)对情节的要求不同。
      伪造证据罪必须以情节严重为构成要件;而后者则无这一要求。
      (5)发生的时间不同。
      伪造证据罪既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中,又可以发生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还可以发生在上述诉讼前;而后者则仅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中。在刑事诉讼前,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构成犯罪的,仍要以本罪治罪科刑,而不是构成后罪。
      (6)所侵犯的客体不尽相同。
      伪造证据罪所侵害的客体既包括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也包括司法机关正常的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而后者则所侵害的仅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
      事实上,伪造证据罪的概念并不难理解的,也就是说,通过各种违规的办法向法庭提供的证据根本就是虚假的。其实司法机关本身就会对证据谨慎的进行审核和敲定,都是确定了证据的来源,取得方式等以后才会被采纳的,伪造的证据根本经不起推敲,一经发现,相关人员都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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