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过户后卖方后悔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不知道大家在买房时有没有遇到过这种的情况,你去买了一个二手房,当你与房子的原主人一切都谈好了,并且连房子都已经过户到你自己的名下了。但是哪个卖房给你的人却不想卖给你,反悔不再把房子卖给你了,你会怎么办呢?下面就由我来为大家提供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

一、房子过户后卖方后悔了怎么办
      首先,如果买卖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有明确的约定,买方可以选择按照约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一般来说,双方在签合同的时候,就已经说好谁不交房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不过,通常就是退回房款,然后再要求一些赔偿等。如果涉及定金,则是双倍退还。合约若涉及违约金,则以违约金为优先。
      其次,如双方协商不成,买方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
      另外,在实际中,为避免在遇到这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就要注意下面几个问题:
      1、要在合同中列出基本情况:
      基本上就是你们买卖双方的姓名、住所、联系方法等,这是必须的,明确你们双方的基本情况。要是以后不管是房子,还是合同出现问题,只要按照合同上写到的相关信息就能够找到对方。
      2、可以要求出售方或中介方明确写清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有无抵押、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
      3、涉及价款的问题:
      在合同中,写明总房价,注明是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还是申请贷款,写清付款的时间,约定付款条件。
      4、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及费用。
      5、违约责任:
      明确出现何种情况时即视为违约,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产生纠纷协商不成时如何解决争议(仲裁、诉讼等)。
      6、写明合同生效、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7、在合同中约定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另外,补充一些条款时,一定要落实在文字上,并要求中介方在上面加盖公司公章。
      事实上,现在房子的价值都普遍较高,很多卖方在签二手房买卖合同后或多或少都是会犹豫的,所以你在签订的时候,还有签完以后要发生卖方反悔情况的,就要及时采取措施,不要把买卖上升为争议。
二、买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过户所需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房产过户手续: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明明一切都与原来的房主人说好了,连买房子的钱都付给了原房子的主人,而且房主人连钱都收下了,都已经过户给我名下了。结果原来的房主人说反悔了,不想卖给我了,你是说说这是什么意思吗?相信大家在看了上面给大家分享的内容后,就知道怎么做了。大家还有什么其他的法律咨询,请向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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