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出国需要健康证明吗

如题所述

需要。当时指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健康检查标准非常具体,规定十几种情况不能选派,包括活动期肺结核,活动性肺外结核、做过胸廓成型术和一叶以上肺切除、严重的慢性病、器质性心脏病及高血压、肝炎、肾炎及严重的泌尿生殖系统病、血液病,精神病或癫痫、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癌症、血吸虫病、麻疯病、身体发育不良,严重视力障碍等。

怎么办理健康证
(1)办理健康证前先进行健康查体。
1、带身份证和个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收费处缴纳体检费,领取体检表,粘贴照片(另一张领健康证用)、填写好姓名、性别等基本情况。
2、检验室采血、大便肛拭化验。
3、内、外科常规体检。
4、x光胸透。
5、完成全部体检项目。
(2)查体结果符合发放健康证条件的,经卫生监督机构组织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合格后,将本人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到所管辖的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办理健康证明。查体结果不符合发放健康证条件的,不予办理健康证。

在其中,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如美国、日本、英国、奥地利、意大利等一些国家的学校在申请留学的提交的材料中,出国体检身体健康证明或体格检查表是必要材料之一。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
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第四十一条
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
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第四十三条
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国务院可以决定并宣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疫区内采取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紧急措施,并可以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但是,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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