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的新规定如下:
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公司注册时不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而是采取承诺认缴的方式,由公司自行确定注册资本数额和出资时间,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新规定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由公司自行确定注册资本数额。
取消了货币出资比例限制。新规定取消了全体股东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得低于30%的规定,由公司自行确定出资方式。
取消了出资方式限制。新规定允许股东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取消了首期出资比例和出资期限限制。新规定取消了公司全体股东首期出资比例不得低于注册资本20%的规定,也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2年内缴足出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3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
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新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实收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股本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的规定删除,不再要求公司在章程中记载实收资本和股本数额。
以上是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的新规定,这些改革有利于降低创业门槛,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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