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方来车先行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右方来车先行是指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或交警指挥的路口,机动车应停车观察情况后再通行。如果右侧车道有车辆驶来,应先让右侧车辆通行。


关于机动车的通行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时,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在最右侧车道行驶。如果遇到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则应按照标志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需要注意的是,让右原则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高速加速道、辅路、匝道处应优先让主路的车辆行驶,因为主路车辆流量大且速度快。如果仍遵循让右原则,会导致通行效率低且容易引发事故。
    在路口右转车辆应让直行车辆先通行,右转车辆不得阻碍直行车辆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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