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书“申请人名称”栏应如何填写?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8-11-05
1、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章戳应一致。自然人名称与签字、身份证复印件应相符;
2、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名称后应填写身份证件号码,国外申请人应填写有效证件号码;
3、国外申请人名称填写,应中、英文对应;
4、申请人名称有的字,是从《康熙字典》等查出、电脑造字打不出的,可用签字笔填写,在空白处盖章确认;
5、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未要求填写身份证号码,但在名称后应注明为”个体”;
6、申请人名称是企业或公司,但只有两个字、三个字组成,是公司非自然人的,应在申请书下面注明,该申请主体为法人;
7、申请人应附送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上的名称。申请人名称与“申请人章戳(签字)”处所盖章戳(签字)以及所附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应当一致。申请人是自然人的,还应当在姓名后注明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外国申请人应当同时在英文栏内填写英文名称。共同申请的,应将指定的代表人填写在“申请人名称”栏,其他共同申请人名称应当填写在“商标注册申请书附页——其他共同申请人名称列表”栏。没有指定代表人的,以申请书中顺序排列的第一人为代表人。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