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隆特产财务造假存在哪些审计问题

如题所述

证监会稽查部门人士介绍,振隆特产财务造假特点突出、手法隐蔽。一是公司利用销售客户分布海外,不易调查的特点,虚构销售合同,虚增合同销售单价以虚增出口销售收入和利润。二是公司通过调节产品出成率,调低原材料采购单价,增加原材料入库数量,未在账面确认已处理霉变存货损失等方式虚增存货和利润。三是公司虚假披露主营业务模式,通过虚构生产过程的方法进行财务造假,导致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采购原材料种类、工艺流程、生产模式、产品产量和产能利用率等各项重要内容存在虚假。通过上述方式公司2012年、2013年、2014年分别虚增利润1962.43万、2863.19万、2790.56万元,分别各占当年利润总额34.13%、53.66%、99.76%。
证监会稽查部门人士透露,调查过程中振隆特产起初并不配合提供真实数据,并且对南瓜籽等存货用磷化铝做了除虫防护,毒气未消,让调查组难以盘点现有存货,另外公司的供应商多为农户,分布在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等地的农村地区,部分采用现金交易,且产品70%左右为外销,客户分布在欧美等地,无论是寻找供应商核实采购情况,还是寻找客户核实销售情况都存在难度大、成本高的难题。
针对难以像以往通过走访客户核实相关数据的案件特点,调查组及时调整调查思路,拟定了通过盘点确定关键证据,调查与攻心双管齐下的方案。一方面,利用周末时间突然对公司所有仓库的存货进行全面盘点。对1.5万吨南瓜籽、松籽等存货全面盘点,锁定公司存在巨额账实不符的事实。另一方面,调查组同步对公司涉及存货生产和流转关键环节的生产厂长、库管员、采购员、外销部门负责人等关键人员展开谈话,并对电脑进行取证,获取了公司部分真实的库管和销售数据。此外,调查组与当地政府多次沟通,争取到地方政府的理解和支持,给公司董事长形成了较强的心理压力。在事实面前,董事长和相关人员的解释矛盾重重,无法自圆其说,最终心理防线被击溃,主动坦白了部分造假事实和手段,并表示配合提供真实购销存业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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