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走了不想和男方过,女方把结婚证和户口本孩子出生证,和小孩领走了,要离婚怎么办?

如题所述

男方可以直接起诉离婚,并向法院说明情况。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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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2-24
晾她一晾
第2个回答  2017-02-24
去法院起诉是唯一的途径追答

我的只是建议,希望能被采纳

第3个回答  2017-02-24
铁了心的不想过只能离婚
第4个回答  2017-02-24
去派出所补办户口本和身份证件,然后去法院起诉
第5个回答  2017-02-24
直接起诉不就好了。当时法院会传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