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1年在部队选择自谋职业复员的一名三级士官,现补缴社保为什么不能享受?

如题所述

     对于2001年在部队选择自谋职业复员的一名三级士官,现在依据国家新政策而补缴社保不能享受的原因,在于2019年04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网页链接第二条规定的适用范围是: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而对于自谋职业复员、转业退役的士兵是不在文件适用范围的。

《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     二、政策措施

  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适用以下政策。

  (一)允许参保和补缴

  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允许参保。退役士兵入伍时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入伍时间视为首次参保时间;2012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实施前退役的,军龄视同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实施后退役、国家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的,军龄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参保后缴费中断的允许补缴。退役士兵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出现欠缴、断缴的,允许按不超过本人军龄的年限补缴,补缴免收滞纳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军龄)未达到国家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的,允许延长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201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首次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允许一次性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军龄)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退役士兵参加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存在的问题,各地按规定予以解决。

文件的第二条规定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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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8-16
希望国家进一步完善政策,还我们一个公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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